致中国电信南充分公司:
我是贵公司的一名长期用户,我的手机号码尾号3077,一直以来,我对中国电信的品牌和服务都抱有一定的信任,但近期贵公司的一系列行为,严重损害了我的权益,也让我对贵公司的信任大打折扣。
在我使用该号码期间,贵公司在未取得我任何形式同意、未履行任何告知义务的情况下,私自将靓号协议捆绑至我的号码。这一行为直接导致我每月多支付不必要的费用 ,加重了我的经济负担。在我发现并提出质疑后,虽然靓号协议最终得以解除,但因该私自捆绑行为多扣的费用,贵公司理应核算后全额退还。这些费用都是我的血汗钱,每一分都来之不易,贵公司没有任何理由随意侵占。
除此之外,贵公司还擅自对我的套餐进行升级,并私自增加流量包。我从未主动申请过这些变更,在完全不知情的情况下,账户中无端被扣取了额外费用。这不仅是对我财产的侵犯,更是对我作为消费者基本知情权和自主选择权的漠视。我一直以来根据自己的实际使用需求选择合适的套餐,而贵公司的私自操作打乱了我的正常生活规划,使我不得不为这些本不需要的服务买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六条规定:“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义务。经营者和消费者有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但双方的约定不得违背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恪守社会公德,诚信经营,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得设定不公平、不合理的交易条件,不得强制交易。”贵公司私自捆绑靓号协议、私自升级套餐和增加流量包的行为,明显违反了上述法律规定,严重侵犯了我的合法权益,也构成了对消费者的欺诈。
在此,我郑重要求贵公司在接到本投诉信后的7个工作日内,完成以下事项:
1. 对因私自捆绑靓号协议以及私自升级套餐、增加流量包而多扣的费用进行全面、准确的核算,并将这些多扣的费用全额退还至我的账户。请务必提供详细的费用核算清单,以便我核对。
2. 就此次违规违法、侵犯我合法权益的行为向我作出正式的书面道歉,深刻反思并承诺今后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如果贵公司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妥善处理我的诉求,我将不得不采取进一步的措施来维护自己的权益。我会向消费者协会、工信部等相关监管部门继续投诉,通过合法途径让贵公司为自己的错误行为承担责任。同时,我也会考虑通过媒体曝光以及法律诉讼等方式,让更多人了解贵公司这种不负责任的行为,以避免更多消费者遭受类似的侵害。
我衷心希望贵公司能够重视我的投诉,秉持诚信和负责的态度,尽快解决我的问题,给我一个满意的答复 。我相信中国电信作为一家大型通信企业,应该有能力也有责任保障每一位用户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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