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元股金成废纸:一场制度性掠夺的冰冷告白
一纸来自仪陇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的《答复意见书》,以其滴水不漏的官方辞令,完成了一次对普通农民财产权长达四十年的残酷消解。这封公文,堪称权力面对历史责任时傲慢与冷漠的冰冷标本。
1982年,一位农民以微薄积蓄认购供销社股金10元。这在当时,是半份真切的信任与微小的财产权凭证。官方文件引经据典,强调社员股金“永远归社员所有”,享有“保息分红”之权。然而,历史的真相却在“规定”的夹缝中被悄然改写:2000年,一纸“县委县政府产权制度改革”的行政命令,便宣告了大寅供销社的“解体”。这“永远的所有权”,竟在权力的重拳下如此脆弱,顷刻间化为乌有。更讽刺的是,农民股东对此重大变故毫不知情,遑论行使文件承诺的“一票权”参与决策?所谓“民主管理”,沦为制度文件上苍白无力的谎言。
当农民后代艰难追索这份被“永远所有”的权益时,答复书却以“企业解体”、“现处于不盈利状态”为由,轻飘飘地将赔偿限定为“退还入社股金本息”。试问,1982年的10元,在经历了四十余年经济腾飞与通货膨胀后,其购买力还剩几何?当年这笔钱能买几百斤粮,如今不够买一斤肉!这哪里是“退还”?分明是利用时间这把利刃,对农民财产进行制度性的、彻底的剥夺。文件中所引用的那些保障条款,在“企业解体”的现实面前,显得无比苍白与虚伪,成为一场精心设计的制度骗局。
供销社改制浪潮席卷全国,仪陇此案绝非孤例。它撕开了一道口子,暴露出在“改革”旗号下,权力如何漠视并碾碎普通民众,特别是底层农民最微小的财产权益。一句“按规定退还本息”,掩盖了多少历史亏欠与制度失信?当“永远所有”的承诺能被一纸行政命令轻易废止,当农民股东的知情权与参与权荡然无存,当时间成为稀释责任的帮凶,这封冰冷的答复书,便成了对制度性失信最刺眼的控诉。十元股金成废纸,消逝的不仅是钱财,更是底层民众对制度承诺的最后一丝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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