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我叫杨梅,身份证号:510802198509041714,联系电话:15984069698,现以实名方式,就广元市利州区人民法院在档案管理工作中存在的严重问题,向贵委进行投诉,恳请贵委依法依规展开调查,维护司法公信力与群众合法权益。
2025年6月4日,我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四十九条“当事人有权查阅本案有关材料,并可以复制本案有关材料和法律文书”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诉讼代理人查阅民事案件材料的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向利州区人民法院申请调阅、复制涉及本人1996年的全部诉讼卷宗。然而,在等待7个工作日后,2025年6月10日15时,利州区人民法院分管领导陈某金当面告知,称我所申请的卷宗已在“地震”中全部遗失,且未能提供任何书面证明、情况说明或其他有效佐证材料。
这一答复令人难以信服,其中暴露出诸多严重问题,现提出以下质问:
1.档案管理责任是否落实到位?:依据《人民法院诉讼档案管理办法》第六条明确规定,各级人民法院应当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档案的完整与安全。利州区人民法院作为司法机关,本应严格履行档案管理职责,妥善保管诉讼卷宗。但为何我的卷宗却全部遗失?在档案管理过程中,是否建立了完善的收进、移出、借阅、检查、销毁等登记制度?是否定期对档案进行全面检查与维护?相关责任人是否切实履行了自身职责?如此严重的档案遗失事件,暴露出利州区人民法院在档案管理工作中存在重大疏漏与失职,相关责任人员是否应承担相应责任?
2.卷宗遗失原因是否真实合理?:陈某金称卷宗在“地震”中全部遗失,却无法提供任何能够证明该情况的书面文件、现场记录、损毁报告等佐证材料。地震发生至今已过去多年,在其他大量卷宗能够得以保存的情况下,为何唯独涉及本人的1996年全部卷宗均遭遗失?这一解释是否真实可信?是否存在借“地震”之名掩盖其他失职行为或人为因素导致卷宗遗失的可能?相关人员是否在故意隐瞒卷宗遗失的真实原因?
3.档案管理应急预案是否有效执行?:根据《人民法院诉讼档案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人民法院应当制定档案安全应急预案,发生突发事件时,应当按照预案要求采取有效措施,减少档案损失。若卷宗确实因地震遗失,那么在地震发生时,利州区人民法院是否启动了档案安全应急预案?是否采取了积极有效的措施对档案进行抢救与保护?如果启动了预案,为何未能避免我的卷宗全部遗失?若未启动预案,相关人员是否存在玩忽职守、不作为的行为?
4.卷宗遗失情况是否及时上报与处理?:按照相关规定,档案发生损毁、遗失等重大情况时,应当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并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利州区人民法院在发现我的卷宗遗失后,是否及时向上级法院或档案管理部门进行了报告?是否制定了有效的补救方案?是否对卷宗遗失情况进行了详细调查与记录?为何在我申请调阅卷宗时才被告知遗失,此前为何未主动告知我相关情况?这种对卷宗遗失情况的处理方式,是否符合规定程序?
5.分管领导陈某金是否存在履职不力?:作为分管领导,陈某金在向我告知卷宗遗失情况时,未能提供任何有效佐证,且未能对卷宗遗失的具体情况作出合理、清晰的解释。其是否对档案管理工作进行了有效监督与管理?在得知卷宗遗失后,是否积极组织力量进行调查与处理?是否存在对工作敷衍塞责、推诿扯皮的行为?其在此次事件中应承担何种领导责任?
6.是否存在其他人为因素导致卷宗遗失?:在司法实践中,卷宗作为重要的法律文书,承载着案件的关键信息与证据。我的卷宗全部遗失,是否存在人为故意损毁、隐匿、转移卷宗的可能?是否存在与案件相关的利益冲突导致卷宗出现异常情况?相关人员是否应就卷宗遗失情况接受全面调查,以排除人为因素的干扰?
7.司法机关公信力如何保障?:诉讼卷宗是司法公正的重要载体,其完整性与安全性直接关系到司法机关的公信力。利州区人民法院此次卷宗全部遗失事件,严重影响了我对司法机关的信任,也损害了司法公正的形象。在卷宗遗失无法提供有效证明的情况下,如何确保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如何让群众相信司法机关能够公正、准确地处理案件?利州区人民法院将采取何种措施挽回此次事件对司法公信力造成的损害?
8.后续整改与责任追究如何落实?:针对此次卷宗遗失事件,利州区人民法院是否制定了详细的整改方案?将采取哪些具体措施加强档案管理工作,避免类似事件再次发生?对于在此次事件中存在失职、渎职行为的相关责任人员,是否将依法依规进行严肃处理?处理结果是否会向社会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司法卷宗管理工作是司法体系正常运转的重要基础,卷宗的完整性和安全性不容小觑。利州区人民法院此次卷宗全部遗失且无佐证的情况,严重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和档案管理规定,暴露出其在管理上的严重漏洞和相关人员的失职渎职行为。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关于工作失职、违反群众纪律等相关规定,以及公职人员政务处分相关规定,恳请贵委对此次事件展开全面、深入的调查,查明卷宗遗失的真实原因,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督促利州区人民法院采取有效措施加强档案管理,完善工作制度,同时切实保障我的合法权益,维护司法公正与社会公平正义。
我将全力配合贵委的调查工作,并保留进一步依法维权的权利。
此致
敬礼!
投诉人:杨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