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要求公示业主大会表决规则及监票团队信息的诉求
城厢街道办事处:
近期海英名仕苑即将在小区召开业主大会,对几项重大事项做出表决。作为海英名仕苑业主,本人关注小区重大事项表决的规范性。根据《物业管理条例》(2018 版)第六条,业主享有监督业主委员会、知悉共用部位管理等权利;《绵阳市物业管理条例》第十二条、《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明确,业主大会表决规则需公示,保障程序透明;相关指导规则亦要求表决过程公开公正。现依据上述规定,要求依法公示表决规则及监票信息,确保此次表决公平开展。
一、诉求依据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2018版)第六条、第十二条,业主对业主大会表决程序及业主委员会工作享有监督权;《绵阳市物业管理条例》第十二条、第十五条规定,业主大会表决方式需公开透明,业主有权查阅会议相关资料;《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第四十七条明确,业主委员会需公示业主大会决定及相关事项,保障业主知情权;《四川省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第十七条、《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第三十六条亦要求表决过程需接受监督,相关信息应向业主公开。
二、具体诉求
1. 公示表决规则:
请于业主大会召开前15日,以书面形式公示表决方式(如电子投票、书面表决等)、计票标准、有效表决认定规则、投票期限及委托投票程序等内容,确保符合《物业管理条例》第十二条及《绵阳市物业管理条例》第十二条规定。
2. 公示监票团队信息:
请公示监票团队组成人员名单(含业主代表、社区代表等)、产生办法(如推选程序、资格条件)及职责分工,其中业主代表需占监票团队人数的半数以上,符合《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及《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第三十六条要求。
三、回复时限
请于收到本诉求后,请城厢街道办事处尽快督促海英名仕苑业委会通过小区公告栏、业主群等渠道完成信息公示,并书面告知全体业主。逾期未公示的,将我依法向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及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投诉,追究相关责任。
诉求人:海英名仕苑业主
日期:2025年6月16日
附表决公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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