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从湖南官方发布了《关于“罗某宇坠楼事件”的情况通报》后,罗家表示完全不认可,罗某宇的父母一直在网上呼吁复查该案。
6月26日凌晨,罗父在微博上发文:
阻止家属尸检的三个原因:
一、公安不出具委托书,尸检单位方给家属说要公安出具委托书才能尸检。
二、公安提到了需要交三万多元钱,家属也不知该交给谁。
三、派出所扬所长和院方张院长等都给家属作“思想工作”“死者为大,不要再对死者进行二次伤害”“尽量给与家属经济补”,并招集家属签署八十五万补偿的“保密协议”,签字后才能拿回电脑和手机。
我记得《通报》里没有提到“阻止家属尸检”之说,这到底是真的吗?如果罗父之言属实,罗某宇之死属于非正常死亡,为啥医院和公安“阻止家属尸检”呢?
还有,什么是“保密协议”?如果存在“保密协议”,罗某宇事件举世震惊,何况人命关天,这是对谁“保密”?既然要“保密”,大家该不该相信《通报》?
而且,电脑和手机那是罗某宇的遗物,只要签订了“保密协议”,罗家才能拿回电脑和手机,为什么?
6月27日,罗父又曝出一张疑似关于急诊外科病房岗位职责的截图,应该是从罗某宇的电脑发现的。
截图显示,1组的医生对1组的病人负责,2组的医生对2组的病人负责。每组除了由一位副教授负责,还有四名成员。手术2组即周钧副教授组,手术1组即刘翔峰副教授组。
让人震惊的是,罗某宇竟然是刘翔峰副教授组(1组)的成员之一!
《关于“罗某宇坠楼事件”的情况通报》中明明写到:
“经核实,罗某宇仅于2022年4月在刘翔峰所在科室轮科,当时刘翔峰所在的手术组为第1组,而罗某宇在第2组跟班学习。罗某宇在该科轮科期间,记录显示刘翔峰只有一台手术,参与手术人员中并无罗某宇。调取罗某宇入学至刘翔峰案发前所有病案资料,未查询到两人同台手术的记录。”
《通报》称刘翔峰所在的手术组为第1组,而罗某宇在第2组跟班学习,但罗父所提供的截图,却显示刘翔峰与罗某宇同在1组!到底是《通报》撒谎,还是罗父撒谎?如果罗父所说可信,大家如何相信《通报》?而且,官方极力切割刘、罗,意欲何为?
罗父在微博追问道:“谎言背后掩藏着什么呢?你就坦坦白白说实话不行吗?你们是在查命案呢?人命关天,命案连环,说不清楚的命案会连接下一案件,怎么可以如此马虎?”“谁在说谎,事实胜于雄辩。为什么分组与电脑记录事实正好相反?”
湖南方面,我该不该相信那份《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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