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随着多个充电宝品牌宣布召回旗下多款充电宝,以及民航局发布紧急通知自6月28日起禁止旅客携带没有3C标识、3C标识不清晰、被召回型号或批次的充电宝乘坐境内航班,充电宝的安全问题被推向公众关注视野。
7月3日,记者从成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了解到,为保障消费者选购到安全、可靠的产品,成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成都市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发布移动电源消费提示。
“消费提示”提到,部分问题充电宝存在因过度充电、短路导致起火、爆炸,外壳易燃、易开口等风险,从而可能导致危及人身或财产安全的事故。
“消费提示”提醒,消费者应当选择通过CCC认证的产品(自2024年8月1日起强制实施),选购标注GB 4943.1-2022、GB 31241-2022标准的产品。同时,购买时向销售方询问该型号充电宝的3C证书编号,并在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上查验该证书状态是否为“有效”,不要购买查询到已暂停3C证书同规格型号的充电宝。避免购买无厂名厂址、伪造厂名厂址的产品。
购买充电宝时,要检查产品外观,产品表面应清洁,无明显变形,无机械损伤,接口触点无锈蚀,核对输出电流与设备需求保持一致。正规的充电宝会标注可循环使用标识,标识中的数字代表充电宝里面电池的可循环使用年限。例如,如果数字是8,意味着充电电池的可循环使用年限为8年,建议超过了可循环使用年限后及时更换。
此外,“消费提示”还提醒,消费者购买充电宝时要注意交通运输等部门的特殊要求。如近期民航局发布紧急通知,自2025年6月28日起禁止旅客携带没有3C标识、3C标识不清晰以及被召回型号或批次的充电宝乘坐境内航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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