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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呼声] 南充交警一大队:请解决南充一中的老大难问题[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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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7-5 08:1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尊敬的南充交警一大队:南充一中校门口一直以来存在着教职员工和学生停车难以及学生进出校门的出行问题。为了规范化管理,这样既能解决学生进出学校的问题,又能明确教职员工、学生来校停车难的问题,在不影响行人的前提下,建议在校门口及校门两边明确规划出停车位及校门口严禁停车的标识,(如图所示), 0705.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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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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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7-10 14:27 | 显示全部楼层
尊敬的网友您好,您反映的情况我大队已知悉。我大队已根据您提供的信息开展核实,感谢您对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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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7-5 09:05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帖子提得好,既能解决学生进出学校的问题,明确教职员工和学生来校停车难的问题,还能堵上某个人的嘴,免得天天在论坛上给交警、城管出难题,这个问题解决了,看他还天天在论坛上吼什么?

发表于 2025-7-5 22:35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情系蓝天 发表于 2025-7-4 18:05
这个帖子提得好,既能解决学生进出学校的问题,明确教职员工和学生来校停车难的问题,还能堵上某个人的嘴, ...

如要那个退休老烂眼不发神经不闹腾不折腾,除非太阳打西边出来,比如现这问题解决了,他的那些关于流浪猫狗屙屎拉尿的、垃圾桶的、占盲道的、停车的、消防通道的、摆地摊的、小商小贩、卖菜的大爷大娘等等……,他全要拍上照,给你天天上论坛发帖,如不信,等着看。

发表于 2025-7-6 10:32 | 显示全部楼层
永远不敢提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及其实施细则四川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第四十三条:
中小学校园门口五十米范围内不得摆摊设点

发表于 2025-7-6 10:33 | 显示全部楼层
热点 发表于 2025-7-5 22:35
如要那个退休老烂眼不发神经不闹腾不折腾,除非太阳打西边出来,比如现这问题解决了,他的那些关于流浪猫 ...

永远不敢提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及其实施细则四川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第四十三条:
中小学校园门口五十米范围内不得摆摊设点

发表于 2025-7-6 10:34 | 显示全部楼层
情系蓝天 发表于 2025-7-5 09:05
这个帖子提得好,既能解决学生进出学校的问题,明确教职员工和学生来校停车难的问题,还能堵上某个人的嘴, ...

永远不敢提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及其实施细则四川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第四十三条:
中小学校园门口五十米范围内不得摆摊设点

 楼主| 发表于 2025-7-6 13:16 | 显示全部楼层
你莫断章取义,我是呼吁在学校旁边明确规划停车位,解决教职员工和学生来校停车难问题,并不是摆摊设点营业!未成年人保护法并没有规定学生不能骑车到学校,并把车停在学校附近。

《四川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第四十三条 中小学校园及周围二百米范围和居民住宅楼(院)内不得设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

居民住宅区和中小学校园及周围不得设立歌舞娱乐场所、游艺娱乐场所。

中小学校园门口五十米范围内不得摆摊设点和从事妨碍教学秩序或者影响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其他营业活动。

 楼主| 发表于 2025-7-6 13:20 | 显示全部楼层
略见一斑 发表于 2025-7-6 10:32
永远不敢提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及其实施细则四川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第四十三条:
中小学校园门 ...

5343.png

 楼主| 发表于 2025-7-6 13:53 | 显示全部楼层
略见一斑 发表于 2025-7-6 10:33
永远不敢提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及其实施细则四川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第四十三条:
中小学校园 ...

《四川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第四十三条 中小学校园及周围二百米范围和居民住宅楼(院)内不得设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

居民住宅区和中小学校园及周围不得设立歌舞娱乐场所、游艺娱乐场所。

中小学校园门口五十米范围内不得摆摊设点和从事妨碍教学秩序或者影响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其他营业活动。

发表于 2025-7-6 14:00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略见一斑 发表于 2025-7-5 19:33
永远不敢提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及其实施细则四川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第四十三条:
中小学校园 ...

你个灾贼,竟敢到山野村夫的帖子中来指手画脚,是吃饱了撑的慌还是你每天在论坛上叫春没叫够???再敢跑来该帖胡搅蛮缠打胡乱说,我们把你另一只后腿打断!

发表于 2025-7-6 14:19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25-7-6 14:38 | 显示全部楼层
山野村夫. 发表于 2025-7-6 13:53
《四川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第四十三条 中小学校园及周围二百米范围和居民住宅楼(院)内不得设立互联网 ...

就是呀,在中小学校园门口五十米范围内摆摊设点,只要不从事妨碍教学秩序或者影响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其他营业活动。例如销售笔墨、书本,学生用具,为什么不能摆呢?只说不得摆摊设点,不说妨碍教学秩序或者影响身心健康,是不是断章取义,胡搅蛮缠呢?更何况楼主发帖是说在校门两旁明确规划停车位,解决学校老师和学生停车的问题,这才是真正关心下一代的学习,与摆摊设点有啥关系呢?
                    
                    
            
        

发表于 2025-7-6 15:12 | 显示全部楼层

立此存照,永远保留。

发表于 2025-7-6 15:28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略见一斑 发表于 2025-7-6 00:12
立此存照,永远保留。

批跨卵跨的,难道你要去把人家啃两口???

发表于 2025-7-6 15:58 | 显示全部楼层
略见一斑 发表于 2025-7-6 15:12
立此存照,永远保留。

永远有好远?

 楼主| 发表于 2025-7-6 15:59 | 显示全部楼层
略见一斑 发表于 2025-7-6 15:12
立此存照,永远保留。

永远还远吗?哈哈

发表于 2025-7-6 22:27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略见一斑 发表于 2025-7-6 00:12
立此存照,永远保留。

当别人是吓大的,还要永远,永远发帖攻击吗?赶紧去行善积德,天天上清泉寺去烧香拜佛祈求庇护,不然就是立秋后的蚂蚱。

发表于 2025-7-7 09:42 | 显示全部楼层
关注

发表于 2025-7-7 11:19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略见一斑 发表于 2025-7-6 00:12
立此存照,永远保留。

7384,堸老怪如过了79那个坎,最多、也许、可能永远5个年头。

发表于 2025-7-7 11:29 | 显示全部楼层
尔辈妄图推翻第四十三条,比登天还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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