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9日 内江市政府办公室印发 《关于进一步推动经济运行持续向好的若干措施》
全力推动内江经济运行持续向好
01 发放“四季有约·安逸内江”消费券。 2025年5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内江将结合重要节假日和重点消费促进活动,同步发放线上餐饮、零售等重点领域专项消费券。
02 实施汽车消费奖励。 对2025年7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个人消费者在内江符合资质的企业购买乘用车(不含二手车)并完成登记上牌,按照先到先得、补贴资金使用完毕或政策实施期结束即止原则,按含税销售价格分档给予一次性定额补贴(可与国、省汽车以旧换新补贴叠加享受)。购买新能源乘用车的,给予2000-8000元/辆不等的补贴;购买燃油乘用车的,给予1000-5500元/辆不等的补贴。每位消费者仅限补贴1辆新乘用车。
03 实施首发经济激励。 对2025年4月1日至2025年9月30日期间,在内江开设亚洲及以上级别首店、中国首店、西南首店的经营主体,在省级财政激励的基础上,市级财政分别再给予最高100万元、50万元、30万元激励。
04 实施出口信用保险保费叠加补贴。 对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购买出口信用保险,且上年度出口额在500万-6000万美元之间的企业,在省级财政50%保费补贴比例基础上,由市级财政再给予30%的额外保费补贴,引导更多企业投保降低风险。
05 实施建筑业企业生产规模增长激励。 对2025年4月1日至2025年9月30日期间,总产值比上年同期增长15%-25%、25%以上,且2024年总产值10亿元以上的建筑业企业,分别给予5万元、10万元激励。对凡具备施工总承包一级、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的建筑业企业,2025年在内江市入统建筑业总产值达30亿元、50亿元的分别给予100万元、500万元激励。
06 实施新进规模工业企业增长激励。 促进新入规企业加快成长,对2024年度升规入统且今年度生产规模同比增长20%、50%、100%以上的工业企业分别给予3万元、5万元、8万元激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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