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北京市反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中心发布5起警示案例,揭露了诈骗分子以“日结150元”等高回报为诱饵,诱骗11至17岁中小学生发送诈骗短信、拉人进群、出租社交账号甚至架设语音中转设备,协助诈骗引流的行为。云南、浙江等地也出现类似警情,凸显了未成年人被卷入电信诈骗的严峻形势。
据华东政法大学刑事法学院教授虞浔分析,诈骗分子频频盯上未成年人,主要原因在于未成年人法律意识淡薄,易轻信“轻松赚钱”的承诺;经济能力有限,易被小额利益诱惑;自我保护能力较弱,易被犯罪分子操控。此外,未成年人因年龄可能免于刑事处罚,成为犯罪团伙规避打击的“理想工具”。例如,北京一名初中生在短视频平台看到“做任务赚200元”的信息,群发诈骗短信后手机号被封,生活受到严重影响;浙江17岁学生曲某出租微信号,导致账号被用于冒充海外代购诈骗,受害人损失数万元;16岁学生王某架设语音中转设备,非法获利2400余元,却间接促成多人被骗。这些案例揭示了诈骗手段的隐蔽性和未成年人的易受骗性。
值得关注的是,暑期是此类案件高发期,学生上网时间增加,脱离学校监管,家长忙于工作,诈骗分子趁虚而入。而未成年人协助电信诈骗的后果也不容小觑。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研究员张雪梅提醒,发送诈骗信息、出租账号等行为可能构成“帮信罪”,轻则面临行政拘留和罚款,重则被追究刑事责任,情节严重者甚至按更重罪名处罚。个人征信记录也会受到影响,造成长期不良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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