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件经过:
1.时间地点: 2025年7月14日下午6点半左右,建安南路,西溪市场旁主干道非机动车道(老车站对面)。
2.停车:车主下班后停车买菜,基于过往经验(多人停、未遇贴单)认为可停。
3.收到短信:进入市场不久,收到交警平台短信,要求“立即驶离”。(关键点:短信接收时间)
4.未及时响应:因市场环境嘈杂,车主未及时发现短信。(关键点:客观原因导致延迟)
5.发现与赶回:约4分钟后(即短信发出后约4分钟)发现短信,立即赶回停车处。(关键点:车主行动迅速)
6.现场遭遇:赶回时(短信发出后约6分钟),交警正在贴罚单。车主当场表示立即驶离,请求撤销罚单。
7.交警回应:交警拒绝撤销,称“已贴无法撤回”。并告知车主,此罚单有效期内(一天)在同一地点停车不会被重复贴单。
8.内部投诉:车主拨打网上找到的交警内部投诉电话,被指引联系执法的“直属一大队”。联系一大队后,一名女性工作人员回应:确认该路段为“严管街”。强调规定:收到短信后5分钟内未驶离即贴单。声称此做法已是“柔性执法”,对你们够好了,反问车主“还要怎样才满意”。对车主解释和质疑不置可否,反复追问“是否违法”,强调“执法没错”。
9.处理结果:最终无奈接受罚单。
二、疑问与质疑:
1.“柔性执法”形式大于实质,结果导向矛盾:
质疑:声称短信劝离是“柔性”,但实际操作极端刚性(差1分钟即贴单,且现场求撤无效)。
核心矛盾:交警以“影响交通”为由贴单,但贴单后规则又允许该车在此地停一整天不被驱离或重复处罚。这是否意味着:贴罚单本身(而非驱离违停车辆)才是核心目的?贴罚单反而变相“许可”了更长时间的违停?这与保障“交通顺畅”的初衷是否完全背道而驰?
2.“严管街”名不副实,执法存在“选择性”与“时段性”:
质疑:交警称该路段是“严管街”,每天早中晚三次巡逻。但车主日常观察(以及多人停车的事实)表明,其他时段违停普遍且未被有效管理。所谓“严管”是否流于形式,仅在特定时段“严管”,甚至带有“钓鱼”性质?这种不连贯的执法,是否误导了不清楚内部执法时段和力度的车主,使其“被动违法”?
3.关键执法尺度不透明,信息未公开,群众无知情权:
质疑:“收到短信后5分钟必须驶离,否则贴单”这一核心时限标准,是内部掌握还是公开规定?是否在政府官网、交通法规宣传中明确告知过公众?群众是否有渠道提前知晓如此严苛且关键的时限要求?信息不透明导致“信息不平权”,群众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极易“踩坑”。
4.现场处置僵化,缺乏必要的人性化考量:
质疑:车主收到短信仅6分钟即赶回现场,且交警仍在场未离开。在车主明确表示立即驶离的情况下,撤销一张刚刚贴出、对执法结果(移走车辆)毫无影响的罚单,在技术和情理上是否真的存在障碍?拒绝撤销是否仅仅因为“怕麻烦”或僵化执行内部流程,而罔顾实际情况和解决问题的本质(移走违停车辆)?
5.投诉渠道不畅,回应方式官僚生硬:
质疑:投诉过程中,工作人员态度生硬,缺乏倾听和解释的耐心,仅以“是否违法”进行简单粗暴的定性,拒绝讨论执法方式、尺度、程序的合理性。沟通方式充满了官僚主义气息,未能有效解答群众疑惑,反而激化了矛盾。
本次遭遇暴露了所谓“柔性执法”在广安市交通管理支队直属一大队的实践中异化为“形式柔性(发短信)、程序钢性(5分钟死线、贴单不可逆)、态度血性(生硬回应)”的怪象。背后反映出的是执法标准不透明、自由裁量权过大且缺乏监督、结果导向与执法手段自相矛盾、以及服务意识欠缺等问题。这不仅未能有效疏导交通、教育群众,反而因规则的不合理、不透明和执行的不近人情,制造了新的矛盾,损害了执法公信力和群众满意度。呼吁相关部门正视问题,优化执法流程,公开透明执法标准,并真正贯彻以人为本的执法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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