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我局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教育评价改革和“双减”工作部署要求,严格规范学校教育教学行为,切实降低学生考试压力,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义务教育学校考试管理的通知》(教基厅函〔2021〕34号)精神,在“合理运用考试结果”中明确指出“学校期中期末考试实行等级评价,一般分4至5个等级。考试结果不排名、不公布,以适当方式告知学生和家长,不得将考试结果在各类家长群传播。”
感谢您对广安区教育的关心和支持!
广安市广安区教育科技和体育局
2025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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