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辣社区-四川第一网络社区

校外培训 高考 中考 择校 房产税 贸易战
阅读: 3817|评论: 14

[群众呼声] 巴中市中级人民法院奇闻

[复制链接]

2025年7月28日蒋x琼的委托代理人下午2点半接到南江县人民法院执行局领导的电话,说明天下午2点半中院领导要来南江法院(红塔)来接待你你有时间不?我说好,在此我还要求杨xX参加,执行局领导回答的事她先给中院领导申请后才回答你。在7月29日上午九点多绘执行局领导打电话。领导说中院领导同意杨Xx参加了,到下午2点半你与杨xX一起到红塔法院来。当日的中午1点47分又接到同一个人的电话,说下午接待地址有变化在南江县综治中心接待我们。当日2点半委托代理人和杨XX准时到达南江县综治中心二楼接待室。主要接待人是中院周x,在场人员有6人,其于人员有委托代理人和杨xx。首先周x说今天受杜X院长委托主要来处理蒋X琼与贾x琼案件,今天的主要目的是处理委托代理人网上发帖的问题?委托代理人在辨论环节中。首先一二审判决书查明核心问题是:原告诉称,杨x荣借钱是为其侄子赵x斌借钱的事实认定不清,事实认定错误,适用法律错误,程序严重违法。首先原告贾x琼在一审的庭审笔上都说了自己都说不清楚40万元的来拢去脉,联40万的总金额都搞错。一审法院根本没有考虑到证据的三性,也没调查取证就直接枉法裁判!本案本身是一个三角债务,为什么变成夫妻共同债务呢?这才是今天所讨论的重点。杨xx在辨论环节中同样也提到同样一个问题同上,根据(2015)巴中民终字第323号判决的事实认为:2011年11月18日杨X荣不幸死亡,2012年和2014年杨X荣又在贾x琼处借款40万元的事实认定错误,当时中院周x领导当着全场人员陪陪礼道歉表示是笔误。杨xX辨论判决笔误应按法定期限可以纠正,但过十年之久才确定是笔误不正确吧!委托代理人和蒋x琼从2016年至今一直在控告你们为什么不依法纠正冤假错案呢?周x在2025年7月18日给四川省信访局回复的内容是:你有反映的问题2023年己评查并书面回复,为什么在今天当着全场人陪礼道歉说是笔误呢?关于涉法涉诉的问题应该怎么处理?为什么蒋x琼的控告材料又由被控告人单位处理是否合法?是否由政法委牵头督办?进入联席会议,诚邀律师团队,人大代表,新闻媒体及社会各界人土共同研讨?
打赏

微信扫一扫,转发朋友圈

已有 0 人转发至微信朋友圈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麻辣社区平台所有图文、视频,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麻辣社区平台所有图文、视频,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楼主| 发表于 2025-7-30 09:26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请大家关注7月29日的笔录和本人签字意见,谢谢大家!

 楼主| 发表于 2025-7-30 09:28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必须要与巴中市这些腐败分子斗争到底!

发表于 2025-7-30 09:46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受害人就是被这些腐败分子,不解决问题,反而制造问题,坚决铲出祸害人民的败类,希望你有关部门高度重视。

 楼主| 发表于 2025-7-30 10:18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此判决已经2023中院评查。为什么不依法纠正冤假错案?到底问题在那个环节?谁在渎职?谁在充当内部人员的黑恶势力保护伞?为什么我当事人递交给中央十二巡视组的控告材料转交四川省信访局,为什么2025年7月18日中院周斌敷衍四川省信访局?为什么在7月29日在南江县综治中心二楼接待室当场陪礼道歉?为什么不依法纠正冤假错案?渎职,不作为,乱作为,欺上瞒下,必须对周斌此人追责到底,严惩不贷!

 楼主| 发表于 2025-7-30 10:22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上条评论的一句话纠正一下,到底问题出现在那个环节写成到宿问题在那个环节了

 楼主| 发表于 2025-7-30 10:42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在辨论环节中委托代理人反问周斌,你为什么不提张扣扣呢?

 楼主| 发表于 2025-7-30 14:28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纠正一个字。报应迟早会砸烂你的乌纱帽把烂字写成小兰了

 楼主| 发表于 2025-7-30 17:08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请求巴中市中级人民法院法人杜新院长履行职责纠正冤假错案,并且在本贴做出答复!

 楼主| 发表于 2025-7-31 08:25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巴中市中级人民法院法人杜新院长希望你履职,结合我7月21日和7月30日发的贴子,好好看一下谁在说假话,谁在不作为,乱作为,敷衍搞形式主义,必须追责到底!

 楼主| 发表于 2025-7-31 12:55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必须用事实说话,以法律为谁绳,都可以在一二审的庭审笔录和判决书上提取证据,你们法院是懂法的,老百姓给你们讲法,而你们耍流氓这一套行不通。我们必须在庭审笔录和判决书一条一条的按法律程序说事就对了。

发表于 2025-7-31 17:44 | 显示全部楼层
别指望发言院长依法纠正本院的冤错案件,
他的职责是解决提出纠正冤错案件的人。

 楼主| 发表于 2025-8-4 09:59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周斌你在7月29日下午在南江县综治中心这么牛逼,怎么不回复呢?

发表于 2025-8-4 14:55 | 显示全部楼层
枉法裁判往往可以毁掉一个人的一生,可以给一个家庭带来毁灭性的打击,更容易让周围百姓不再相信“法律的公正”,至于更深的恶果我们的法官其实心里也是清楚的!

发表于 2025-8-5 16:05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些腐败分子都是割韭菜,睁开眼睛说瞎话。

高级模式 自动排版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复制链接 微信分享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