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日起,《德阳市高层次人才住房公积金支持政策管理实施办法》(修订版)正式实施。该《办法》覆盖七类人才尽享政策红利,高层次人才家庭公积金贷款最高可贷120万元。
《办法》覆盖的七类人才包括:
管理服务期内的德阳市头雁企业家;
全职在德阳工作的国省市级人才计划入选者;
获得省部级(及以上)人才表彰,并报市委人才办备案的专家人才;
德阳市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企业全职引进,并签订三年以上正式劳动合同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副高级(及以上职称)人才;
德阳市引进的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急需紧缺专业选调生;
取得技师及以上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技能人才;
企业自主认定,并经市人社局备案的,具有相当于技师(及以上)技能水平的高技能人才。
高层次人才家庭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按照市主管部门认定的高层次人才类别实行差异化贷款额度:
两人及以上缴存人的第一、二、三类人才家庭,最高贷款额度分别为120万元、110万元、100万元;
单缴存人的第一、二、三类人才家庭,最高贷款额度分别为90万元、80万元、70万元。
若信用状况良好,在满足首付比例要求的前提下,其可贷款额度可直接按最高贷款额度核定,不受贷款额度计算公式限制。
若无住房公积金贷款余额,认定为购买首套住房,执行首套房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若存在未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余额,不予贷款;若借款申请人单计有两次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认定为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不予贷款。
同时,《办法》还提升了高层次人才家庭租房提取额度,年度租房提取额度提高至20000元。
据悉,该《办法》自2025年8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