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市房管局@南充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南充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25年7月底,通过12345市长信箱对中南漫悦湾物业问题进行了投诉,高坪房管局办事处对该问题进行了回复:然而,对于该回复内容,我存在诸多质疑,现详细阐述如下:
南充市房地产管理局高坪办事处回复如下:
尊敬的市民,您好! 您在市长信箱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经南充市房地产管理局高坪办事处调查,现回复如下:
一、关于您反映小区物业重复收取租赁费的问题,经核实,您于6月27日22时10分通过对公转账缴纳了一笔车位租赁费120元至物业公司账户,由于您未绑定系统,因此未能查到您缴费的信息。7月29日向物业公司反馈后,物业进行了核实,目前已将该费用调整至您租赁车位7月和8月的费用中。
二、关于物业公司未开具发票的问题,物业公司反馈收取的物业费均按照正规流程开具发票,业主缴费后可在漫悦湾项目APP系统上自助开取发票,业主也可以向税务部门反映。
三、关于一楼花园是否违规,公共权益是否被侵害的问题,经核实,开发商并未将小区公共区域出售给业主,若您发现有违规搭建情况,请向综合执法局反映。
四、关于物业费标准过高的问题,经核实,中南漫悦湾小区收取的物业费属于前期物业管理费,前期物业费是由开发公司参照南发改《关于进一步规范市辖三区物业服务收费管理的通知》【2012】532号文件标准,通过前期物业招投标确定的价格,开发公司在销售房屋时在售房部对该价格进行公示,业主购房时签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中也对物业费进行了明确。其程序合法,对全体业主具有约束力,经查阅物业公司收费台账未发现有乱收费用的行为。我处已督促物业公司加强管理,要求物业公司按照《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高服务质量,用心服务提升业主的满意度。您反映的问题属于您与物业公司双方协议履行问题,属双方民事行为。若您认为小区物业费过高,建议您与物业公司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同一物业服务区域内二十名以上业主联名可以向物业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提出设立业主大会的书面申请,由街道办事处组织成立业委会,成立业委会后可以召开业主大会就物业费相关问题进行表决或者重新选聘新的物业公司。
关于中南漫悦湾小区物业问题投诉及对高坪房管局办事处回复的质疑
一、车辆租赁费重复收取问题高坪房管局办事处回复称,我于6月27日22时10分通过对公转账缴纳了一笔车位租赁费120元至物业公司账户,因未绑定系统未能查到缴费信息,7月29日反馈后物业才进行核实并调整费用。
但这一解释难以令人信服。在长达一个月的时间里,物业都未能查询到我的缴费情况,甚至在我出行时无理阻拦,导致我妻子无奈再次缴费。这充分暴露出物业在收费管理上的漏洞,其内部系统混乱、信息沟通不畅的问题十分突出。如此低效的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让我对物业的专业能力产生极大质疑。物业作为服务提供方,有责任和义务确保收费系统的准确性和及时性,保障业主的正常出行和权益,而不是让业主为他们的失误买单。
二、物业费发票开具问题办事处回复表示,物业公司反馈收取的物业费均按正规流程开具发票,业主缴费后可在漫悦湾项目APP系统上自助开取发票,也可向税务部门反映。
然而,实际情况并非如此。首先,物业从未主动告知业主可以通过APP系统自助开票。对于许多业主来说,根本不知道有这样的开票方式。其次,APP的使用方法也未得到任何说明,部分业主尤其是老年业主,可能根本不会下载和使用该APP。这是否意味着这部分业主就无法获得发票?物业作为收费方,有义务在业主缴费后主动提供发票,这是基本的财务和税务规范,也是保障业主合法权益的重要举措。办事处不能简单地将问题推向税务,物业这种不主动、不负责的态度,实在难以让人相信其管理规范性和诚信度。
三、一楼花园是否违规问题
办事处回复称开发商并未将小区公共区域出售给业主,若发现有违规搭建情况,请向综合执法局反映。
但我的核心疑问并未得到解答。我反映问题是因为不清楚小区一楼花园的性质,希望相关部门能够深入调查并给出明确答复。小区一楼周围花园4米左右内被部分业主围成私人花园,导致中间楼层业主晾衣、晒被子没有合适场所,大风天气衣物还无法捡回,日常生活受到严重影响。相关部门不能简单地将问题推向城管,而应该先对小区规划进行核查,明确该区域是否属于公共区域,开发商行为是否存在违规侵占公共面积的情况,给业主一个清晰、明确的答案,维护我们的公共权益。
四、物业费标准过高问题
办事处回复指出,中南漫悦湾小区收取的物业费属于前期物业管理费,前期物业费由开发公司参照相关文件标准,通过前期物业招投标确定价格,并在售房部公示,业主购房时签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对物业费进行了明确,程序合法,对全体业主具有约束力。
但这种说法存在诸多不合理之处。前期物业招投标流程是否挂网公示,让业主能够了解具体情况?而且,前期物业合同是在购房时强制签订的,购房者根本没有选择权,这明显属于霸王条款。在这种情况下,仅仅以程序合法为由,忽视物业费标准过高对业主造成的经济负担,是不合理的。物业费标准应该与服务质量相匹配,目前小区物业在多个方面存在严重问题,服务质量堪忧,却收取较高的物业费,这显然缺乏合理性和公平性。相关部门不能仅仅强调程序的合法性,而应该考虑业主的实际需求和利益,督促物业合理调整物业费标准。同时,南充是发改委与南充市房地产管理局在网上公布过对市辖三区住房前期物业服务收费定价成本调查结论的公示。
综上所述,中南漫悦湾小区物业存在的问题依旧没有得到妥善解决,高坪房管局办事处的回复也未能有效回应业主的关切。我恳请相关部门能够进一步重视我们的投诉,深入调查核实,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规范物业的管理行为,保障业主的合法权益。我们期待能够早日看到一个管理规范、服务优质的小区环境,让我们的生活恢复应有的舒适与安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