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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呼声] 房屋漏水严重得不到处理[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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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8-14 11:5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我家在泸州市纳溪区紫阳首座6号楼,房屋漏水严重,7月反应过此事至今未处理,8月因下了几场大雨,旁边的一间卧室也开始浸水 。7月物管、社区、街道上门查看并拍了照,意思是让我自己想办法处理,也没有经过具备有关资质检测漏水原因及严重程度的单位或个人出具书面的结果或报告以及最佳解决方案,如果长期未处理是否存在安全隐患等,都是口说,总之就是处理不到,对此,我作为一个业主还是不满意的,况且我一直都是正常交了物业费的。以前就多次联系、过问此事不是拖就是说报上去了,老百姓急难愁盼的事情怎么这么难办,可不可以多一点点服务意识和责任心,工作再细一点,能不能处理?不能处理的原因和难度在哪里?希望得到一个明确和具体的答复,联系:153283391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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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麻辣社区平台所有图文、视频,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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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9-1 15:01 | 显示全部楼层

市民朋友:
您好!您通过麻辣社区“群众呼声”反映的“房屋漏水得不到处理”问题已收悉。我单位高度重视,现将相关处理情况回复如下:
一、调查情况
经查,您于7月7日和8月15日两次反映紫阳首座6号楼房屋漏水问题,打渔山社区已于2025年7月29日组织建管站、恒一物业、双方当事人及维修师傅现场调查核实。经维修师傅初步判断,漏水原因为楼上业主平台与墙壁交接处防水层破损,导致雨水沿墙面渗至楼下。
二、处理过程
根据工作人员现场确认,该漏水区域属于楼上业主专有使用面积,且已铺贴瓷砖装饰,不符合申请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条件。按照“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维修责任应由楼上业主自行承担。
社区工作人员在接到您的两次反映后,多次与楼上业主沟通协调,但其均表示不予维修,并于8月29日明确表示拒绝协商。关于您提出由社区或建管站出具检测报告或证明的诉求,因我单位不具备专业检测资质及职能,无法出具相关技术文书,但我们始终愿意为您提供协调沟通和法律建议等方面的支持。
三、建议与指引
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如您需进一步明确渗漏责任,建议您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鉴定报告,并依据报告与责任主体继续协商。您也可以依法通过诉讼等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以上情况我单位工作人员已与您电话沟通,您表示知悉。
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祝您生活愉快!

承办人:打渔山社区 吕建强
联系电话:0830-6565931

                                                                                                      泸州市纳溪区人民政府永宁街道办事处
                                                                                                                     2025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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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8-17 20:53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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