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顺庆区自然资源规划局的回复,现基于相关事实进行回应:
1、你们回答说“该单元业主委托报件人持增设电梯总平面布置图等资料向我局提交申请,总平图上显示该部电梯廊桥较长,报件人向我局解释是因为该单元入户处楼下有地下车库,故将该单元电梯位置移至地下车库外”(请问自然规划局的各位领导:现在安装电梯的位置是否有地下车库?如果有,你们又将如何处理?小区的地下车库,公共区域,公共通道,绿化、休闲娱乐场所属于什么性质?属于13栋4单元业主们的私有产权吗?如果不是,请问你们到场开业主大会了吗?现在安装的电梯霸占我们地下车库、公共区域、公共通道、绿化、休闲娱乐场你们蒋怎样处理呢?占挤了消防、救援空间,你们将整个11栋业主的生命及财产安全、切身利益置于何处?将怎样解决这个问题。)
2、你们回答说“我局就该情况分别于2024年8月9日、9月12日进行现场踏勘,现场显示报件人所述属实。该部电梯已完成动议表决、公示公告程序(公示期间无异议)”请问自然规划局领导:你们当时现场踏勘安装电梯占地面积是属于属于13栋4单元业主们的私有产权吗?既然不是你们又是怎样表决的?是怎样公示的呢?
3、既然你们对该部安装的电梯进行了规划,又进行了审查备案,又无异议却又为什么2024年内仅在13栋4单元门口张贴规划图纸,未在小区重要的公共区域,重要的娱乐场所(比如小区门口等),小区公共公示栏张贴任何信息,未公示业主意见表呢?一直到2025年电梯公司进小区进行施工时,2/3及以上的业主不知道他们是干什么加以阻拦发生纠纷,还拨打110与其调解,在公安领导的强烈要求“双方没有协商、调解好的情况下谁也不许有任何行动才予以停工”,我们2/3及以上的业主才知道“哦,原来这是安电梯呀”这又是为什么?
4、你们说“该部电梯位于小区红线范围内(电梯加装必须位于建筑物建设用地红线范围内,不得侵占市政道路、消防通道或他人专有部分请问自然规划局领导怎样就在红线内了,虽然该部电梯现在安装的位置不是一个人的专有部分,但是是柏林春天小区全体业主专有部分,是全体业主给了钱的),你们说:该单元房屋具有合法权属”(请问自然规划局领导:柏林春天小区里只有13栋4单元要安装电梯的业主房屋具有合法权属吗?其他业主的房屋就不具有合法权属吗?就不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吗?其他业主的权益及意见就不应该受到尊重吗?你们的因地制宜的原则来原于把你们的快乐建立在别人的痛苦之上吗?)请给予我们一个合理的解释。
5、柏林春天2/3及以上的业主决不答应,决不!!!!!!!!!!!!!!!!!!!!!!!!坚决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