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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呼声] 同样四川省职工生育津贴文件,为什么南充医保局和成都医保局按不同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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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样四川省女职工生育津贴文件,9月1日以后生育津贴打个人账户,询问成都医保局,是不管小孩出生时间,只要9月1日后申请生育津贴,都是生育津贴直接打个人账户!但是南充医保局却要求小孩出生日期必须9月1日以后,生育津贴才能通过个人账户发放。我小孩八月份出生,我在坐月子还没去报生育津贴,在线上申请被拒绝,想请问南充医保局,为什么同样四川省医保局的文件,南充医保局要按另外一套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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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5-9-5 09:35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25-9-5 09:48 | 显示全部楼层
根据各地情况执行

发表于 2025-9-5 10:36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25-9-5 17:53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可能是怕重复发了,9月1号前生的,单位可能已经给你发了产假工资,生育津贴再发给个人可能就重复,我们单位人事说的,产假期间工资和生育津贴不能同时享受,重复发了还要退。

发表于 2025-9-5 18:34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广元也是9月1号后生的发给个人,9月1号前的发给单位,问了说广安、达州也都是这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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