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网民: 您好!您在麻辣社区网发帖反映的问题已收悉,我局高度重视,指派我局北城所执法人员前往调查,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接件后,赓即安排执法人员向四川冯氏明泰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核实相关情况。被投诉公司人负责人称:投诉人于2023年10月26号与本公司建立合作关系,总共支付2比费用定金1200、中款7200共计8400元,服务过程中公司为其准备了必要申报材料(论文、继续教育学习、业绩组卷),于2024年6月20号为投诉人填写系统提交申报,审核结果未通过,2025年8月16号再次为投诉人在江苏职称申报系统提交申报,我公司通过江苏人社评前公示名单查询,投诉人已进入答辩阶段,待答辩通过并公示期满后可取得职称证书,并非投诉人所说的我公司对其提出问题置之不理,关于投诉人所说专利课题、专著、及发明专利的补充材料未在合同的约定范围内,上述补充材料均需要投诉人自行取得,并非投诉。四川冯氏明泰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向执法人员提供情况说明以及投诉人已进入答辩阶段的公示名单截图。 因四川冯氏明泰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拒绝调解,我局根据《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依法终止调解。您与四川冯氏明泰建筑劳务有限公司签订有《人才服务协议书》,如您认为四川冯氏明泰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服务,存在违约情形,我局建议您通过司法途径进行维权。 真诚地感谢您对顺庆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南充市顺庆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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