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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外培训 高考 中考 择校 房产税 贸易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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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懒得想ID

[八卦吐槽] 略见一斑,劝你做人善良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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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0-5 20:35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喜欢~,下次有这样的好内容,记得分享哦
发表于 2025-10-6 12:52 | 显示全部楼层
山野村夫. 发表于 2025-9-24 08:03
人,到了一定年龄,人们都说是栽花不栽刺了,人之将死,其言也善,每个上了年纪的人都会想到这一点,死后给 ...

四川省校园周边摊贩的管理主要依据《四川省中小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办法》及《四川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管理条例》。这些法规对摊贩的经营活动区域、登记管理、经营行为等作出了详细规定,旨在保障校园周边的食品安全和秩序。
法律法规概述
适用范围:适用于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普通高中学校、中等职业学校、义务教育学校及幼儿园周边的食品摊贩管理12345。
核心内容:
学校校门外50米范围内不得确定为食品摊贩经营活动区域。在该区域外,各地可合理划定经营区域,并规定经营时段12345678910。
食品摊贩需取得登记卡,在指定区域和时段内经营,否则将面临罚款等处罚61112。
明确禁止经营高风险食品,如冷食类、生食类、裱花蛋糕、四季豆、野生蘑菇等

发表于 2025-10-7 01:54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省级条例(地方性法规)与法律和行政法规核心区别
制定主体:法律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
行政法规由国务院制定: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立法法》的明确规定制定。
效力层级:法律效力最高,适用于全国;条例效力低于法律,行政法规需以法律为依据,地方性法规不得与法律或行政法规冲突。
发表于 2025-10-9 23:53 | 显示全部楼层
2399578314 发表于 2025-10-7 01:54
省级条例(地方性法规)与法律和行政法规核心区别
制定主体:法律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
...

瞎扯,

地方性法规是对上级法规的补充和完善,不是你胡搅蛮缠的,你哪个眼睛看到本帖焦点

地方性法规不得与法律或行政法规冲突?
发表于 2025-10-9 23:55 | 显示全部楼层
山野村夫. 发表于 2025-9-28 07:59
毛主席曾说:“让人讲话,天不会塌下来“,劝人为善怎么成了:”负能量,三观不正“?

伟人说的话对我有用,我就用。
伟人说的话限制了我,我就不用。

这是薅羊毛啊

发表于 2025-10-10 07:52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不良信息处理 发表于 2025-10-9 05:53
瞎扯,

地方性法规是对上级法规的补充和完善,不是你胡搅蛮缠的,你哪个眼睛看到本帖焦点

不懂就不要装懂,吃包谷面开黄腔。
去学习一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五条: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
《立法法》第七十二条、第七十三条:地方性法规的制定应当遵循“不抵触原则”,即不得与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的实质性内容和基本原则相冲突。宪法是根本法,法律和行政法规是上位法,地方性法规属于下位法,若存在抵触,相关条款将被法律审查并撤销或修改。

发表于 2025-10-10 09:52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五十五条,是维护校门正常秩序的“定海神针”。任何无视对抗都是徒劳无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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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0-10 10:14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不良信息处理 发表于 2025-10-9 05:53
瞎扯,

地方性法规是对上级法规的补充和完善,不是你胡搅蛮缠的,你哪个眼睛看到本帖焦点

你还是要好好的去学习一下宪法和国法,特别是新版2024年第二次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发表于 2025-10-10 11:04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不良信息处理 发表于 2025-10-9 05:53
瞎扯,

地方性法规是对上级法规的补充和完善,不是你胡搅蛮缠的,你哪个眼睛看到本帖焦点


 《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 
第一节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
第八十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规。

发表于 2025-10-10 11:09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略见一斑 发表于 2025-10-9 15:52
第五十五条,是维护校门正常秩序的“定海神针”。任何无视对抗都是徒劳无益的:

新版2024年第二次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未见任何一条规定,中小学校园门口五十米范围内,不准摆摊设点。

发表于 2025-10-10 19:50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略见一斑 发表于 2025-10-9 15:52
第五十五条,是维护校门正常秩序的“定海神针”。任何无视对抗都是徒劳无益的:

你说条例是“定海神针”,宪法和国法你又该取名什么???

发表于 2025-10-11 11:38 | 显示全部楼层
侵占学校门前狭窄人行道几十年的垃圾车垃圾箱,不是被我几十个帖子赶走得无影无踪了么?
学校门前晚上放学黑黢黢几十年的情况,不是被我无数帖子引起城管重视,安装了“定向NED电子探照灯”么?
模范街霸占三国人物雕刻墙几十年的三个棚棚,,尽管棚主绑架我游街示众4个半小时,不是被城管一举拆除了么?
内小北街严丝合缝封锁人行道几十年的城管执勤点小屋,不是被我的无数帖子曝光之后,拆除了么?
果山街严丝合缝封锁人行道几十年的灌木丛,不是被我无数帖子曝光之后拆除了么?
对抗条例第五十五条,下场会好么?

发表于 2025-10-11 12:00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略见一斑 发表于 2025-10-10 17:38
侵占学校门前狭窄人行道几十年的垃圾车垃圾箱,不是被我几十个帖子赶走得无影无踪了么?
学校门前晚上放学 ...

你发帖除了欺凌弱小、还会讨好卖乖、更会擿抉细微。

 楼主| 发表于 2025-10-12 01:48 | 显示全部楼层

略见一斑能不能不要用贴大字报的方式发帖,我看着脑瓜子嗡嗡的,仿佛回到了那个特殊年代。你是语文老师,把你语文水平展现一下。不然我怀疑你是走后门混进一中的。

发表于 2025-10-14 21:41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懒得想ID 发表于 2025-10-11 07:48
略见一斑能不能不要用贴大字报的方式发帖,我看着脑瓜子嗡嗡的,仿佛回到了那个特殊年代。你是语文老师, ...

你咋知道的,一中的老人告诉你的?

发表于 2025-10-14 23:23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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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0-15 07:20 | 显示全部楼层

顺庆区综合执法局回复到位“责令摊贩不得再在学校门口摆摊经营”,并没按略见一斑的曲解:不准在学校周边五十米摆摊经营,教高中语文的冯大老师,还好意思曲解《四川省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顺庆区综合执法局的回复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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