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恳请科学调整成都市摩托车限行政策的建议
成都市人民政府:
目前成都市对摩托车的限制政策,客观上已造成一些交通管理上的新问题,亟需调整。许多确有中短途高效通勤需求的市民,被迫选择“政策洼地”一一电动摩托车,对电摩的宽松管理,实际约当于禁摩政策已经破产。
这是因为电动摩托车常被模糊地归类为“电动自行车”,管理存在漏洞:无需考取驾照,意味着驾驶人缺乏系统的交通法规和技能培训;无需上牌(以外卖车辆为例,几乎清一色的都是电摩,但悬挂的均为电动车的绿牌或者白牌)和购买保险,发生事故后溯源难、赔付难;即便因违法被查处,罚款仅20-50元,违法成本极低,难以形成有效震慑。这导致大量性能上与摩托车无异的电摩,在路上行驶时却规避了机动车的严格管理,其带来的超速、闯红灯、逆行等安全隐患甚至比汽车更大,形成了“管得严的(摩托)被限制,管得松的(电摩)肆意跑”的畸形现象。
我们认为,摩托车本身是一种高效的交通工具。将其纳入正式的机动车管理体系(上牌、持证、保险),反而能确保驾驶人的资质和车辆的安全性,其违法行为可通过扣分、罚款等方式进行有效约束,权责清晰,更利于公共安全。从管理角度看,一个持有D/E照、害怕扣分的摩托车主,其守法意识远高于一个无证驾驶电摩、仅面临轻微罚款的人。
因此,恳请政府从实际治理效果出发,重新评估“禁摩”政策。建议采取“放宽路权,严管行为”的策略,试点放开部分区域或时段,将摩托车纳入规范化、严格化的管理轨道,从而引导那部分庞大的、处于灰色地带的电摩用户转向更负责、更安全的出行方式,从根本上治理乱象,提升整体交通秩序与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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