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辣社区-四川第一网络社区

校外培训 高考 中考 择校 房产税 贸易战
阅读: 9689|评论: 3

[群众呼声] 武胜县飞龙镇清白庄村7组村干部违法占用耕地修建别墅[已回复]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25-10-12 09:0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举报武胜县飞龙镇管理国土手续的不知道是叫赵竟还是叫蔡毅的,请问是怎么通过飞龙镇清白庄村7组杨明违法占用村民基本农田修建的别墅手续的,他本身就有宅基地,之前通过租用村民土地修建鱼塘,在鱼塘旁边搭建了彩钢棚,现在有钱了把彩钢棚推了又来修建别墅,占地面积应该超八九百平了,同为村集体的另一户周明有宅基地却不允许修建,10多年一直租房住,请住建局和政府相关部门核查。
自然资发〔2025〕10号文件《
严格遵守“八不准”要求
坚决遏制新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的通知》再次明确了不能占用耕地建房,请相关部门给村民一个交待。


80f7ad73be6ba26f58f2cfcc45f965fb.jpg
98309a8e03d18a9366581cbc0422ce18.jpg
699910c7a9e291d3b7e85946afbb4420.jpg
打赏

微信扫一扫,转发朋友圈

已有 77 人转发至微信朋友圈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麻辣社区平台所有图文、视频,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麻辣社区平台所有图文、视频,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发表于 2025-10-14 16:35 | 显示全部楼层
  a874492517网友,我们对您于10月12日在麻辣社区反映的问题进行了深入调查,现将有关情况公布如下:一、关于杨某户建房情况。经核实,网友所反映房屋实际为村民杨某及其儿子两户共同所有。两户于2024年10月向我镇提交建房申请,经审核,其申请条件符合《武胜县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和住房建设管理实施细则》相关规定。两户共同选择异址迁建,经图斑套合确认,所选地块不涉及永久基本农田,符合农村住房选址条件。二、关于周某户建房情况。周某户因原宅基地面积较小,且与邻居存在墙共扇情形,无法实施原址改建,于2025年8月向我镇提请建房申请。经初审,该户符合《武胜县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和住房建设管理实施细则》所规定的申请条件。但在现场勘查过程中,经图斑套合确认,发现其初选地块位于永久基本农田图斑范围内。根据《自然资源部 农业农村部关于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的通知》中“不准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建房”的规定,该选址不符合政策要求。目前,我镇已向周某户作出说明,并正积极协助其另行选址,推动异址迁建事宜。再次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关注!                           

  武胜县飞龙镇人民政府

  2025年10月14日
满意(0)
不满意(0)

发表于 2025-10-12 09:46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25-10-18 07:30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高级模式 自动排版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复制链接 微信分享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