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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呼声] 四川广安护安镇:从“许府”违建看耕地保护的制度破防当[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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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0-16 20:3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四川广安护安镇:从“许府”违建看耕地保护的制度破防    2025年9月24日百度一网友发帖称,“四川省广安市护安镇现超面积民宅,相关部门疑似有保护伞,默许违建,详细介绍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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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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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0-31 17:18 | 显示全部楼层
网友:
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经核实,您反映的房子为杨房子社区13组村民何某某、许某某两户共建,两户均为社区居民,两户户籍人口均为2人。2023年何某和许某向社区申请修建农村自建房,按照程序经村民小组评议通过后公示无异议,并通过了社区审查,社区将审查通过后的资料报我镇审批。
我镇组织村建所、安办、农业中心等部门联合会审,自建房申请符合一户一宅政策,建房选址不占用耕地、林地等,我镇下发了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和农村宅基地批准书(按照相关规定,批准每户建房主体用地面积为90㎡),并要求两户分别交纳建房保证金10000元,待建成验收合格后退还建房保证金。截至目前,其两户还未申请房屋竣工验收,您反映的情况我镇需进一步调查核实。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祝您工作生活愉快!


                                 护安镇人民政府
         2025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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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5-10-16 20:36 | 显示全部楼层

当“许府”鎏金大字在四川省广安经开区护安镇的耕地上赫然矗立时,这不仅是一栋违规建筑的嚣张亮相,更是对国家耕地保护制度的公然挑衅。

村民举报的“数万元买地建房”疑云,镇政府与经开区领导避重就轻的消极回应、审批流程中的诸多疑点,共同勾勒出基层耕地保护防线形同虚设的惊心图景。在“党政同责、终身追责”的耕地保护高压态势下,如此顶风作案的违建别墅与监管失语,无疑是对粮食安全底线的粗暴践踏。许家建房行为从一开始就游走在法律禁区边缘。 mmexport1760617790322.jpg

 楼主| 发表于 2025-10-16 20:37 | 显示全部楼层

依据《农村土地承包法》及《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土地流转必须严守“自愿、有偿、依法”原则,且严禁改变农业用途。而村民反映的“花费数万元购得”土地,早已突破合法流转范畴——我国农村土地所有权归集体所有,任何私下买卖行为均属无效,唯一合法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亦有严格的规划与审批门槛。这种赤裸裸的土地买卖,本质是对农村土地制度的根本否定。更令人震惊的是对“一户一宅”政策的无视。四川省明确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且许家原有宅基地房屋仍处闲置状态,完全不符合新批建设用地的基本前提。查阅四川省宅基地面积标准,平原地区每人住房用地不超30平方米,户均总面积按人口最多不超350平方米(5人户标准)。

村民口中的“别墅”规模显然远超此限,若未经审批则涉嫌非法占地,若已审批则暴露审批流程的严重失察。用地性质的违规转换更触及耕地保护核心红线。自然资源部早已明确“以‘零容忍'态度坚决遏制新增违法占地”,若“许府”占用耕地建房,即属《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规制的非法占地行为,依法应限期拆除并恢复土地原状。但广安经开区相关部门对如此明显的违法线索视而不见,不禁让人怀疑是否存在监管失守乃至利益输送。护安镇领导面对质疑的表现,堪称基层治理失能的典型样本。
当被问及“是否存在违法占地”“审批手续是否齐全”等关键问题时,该镇党委书记非但不正面回应,反而反复追问爆料人身份。这种“问身份不问事实”的应对逻辑,本质是权力对权利的傲慢碾压。根据广安市农村宅基地审批流程,镇政府需履行“现场踏勘拟用地是否符合规划和地类”“开工查验和实地丈量批放宅基地”“完工后组织验收”等法定职责,而该镇领导却以“不清楚,需进一步查询”搪塞,显然背离法定职责要求。
更值得玩味的是镇长“有审批手续但无法提供佐证”的表态——按照《农村宅基地和建房申请表》审批流程,所有审批结果必须“在申请人所在集体经济组织范围内公布”,属应公开的政务信息。镇政府“只说有却不给看”,要么是审批档案管理混乱,要么是“手续”本身存在瑕疵甚至伪造可能,暴露出基层审批程序的随意性与不规范性。上级监管部门的沉默同样令人费解。自然资源部强调耕地保护要“从严压实责任,健全‘长牙齿'硬措施”,并建立卫片执法、督察问责等全链条监管体系。但广安经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作为直接监管部门,对如此大规模的疑似违建长期放任不管,显然违反“及时发现、报告并督促整改”的法定职责。这种监管惰性的累积,必然导致违法成本低、守法成本高的逆向激励。拆除“许府”违建仅是治标之策,真正需要推倒的是庇护违法行为的“遮羞墙”。根据自然资源部要求,对违法占用耕地行为应“严肃查处并公开通报,深化督察与纪检监察贯通协作”。广安市级纪检监察机关应立即介入,核查是否存在“违规审批、包庇纵容”的“保护伞”,将调查结果与领导干部政绩考评、审计问责直接挂钩,落实“终身追责”制度。
规范农村建房审批流程是堵制度漏洞的关键。广安市应对照邻水县高滩镇的标准流程,全面核查护安镇在“许府”审批中的每一个环节:是否履行公示义务?现场踏勘记录是否真实?验收程序是否走过场?对程序瑕疵,应依法撤销违规审批;对失职渎职行为,应移交纪检监察机关处理。唯有让每一份审批文件经得起法律检验,才能杜绝“人情审批”“权力审批”的空间。
耕地保护的制度威严必须通过个案彰显。参考自然资源部“2023年以来公开通报203个违法违规重大典型问题”的做法,四川省应将“许府”案列为省级典型案例公开督办,严格依照《土地管理法》责令退还土地、拆除违建、恢复原状。同时启动耕地保护“田长制”责任倒查,将压力传导至每一级责任主体,让“党政同责”从纸面承诺变为实际行动。
18亿亩耕地红线承载的不仅是粮食安全,更是乡村振兴的公平根基。当“许府”的砖瓦侵占耕地时,损害的不仅是国家法律权威,更是村民对公平正义的朴素信仰。相关部门若继续推诿敷衍,必将坐实“破窗效应”,让更多人效仿违法者的“成功经验”。唯有以“长牙齿”的硬措施严肃追责,以公开透明的调查回应质疑,才能重建耕地保护的制度威严,让每一寸耕地真正成为守护饭碗的生命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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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0-16 22:31 | 显示全部楼层
关注

发表于 2025-10-17 08:46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25-10-17 09:03 | 显示全部楼层
许府两个字在哪里

发表于 2025-10-17 20:35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25-10-18 09:10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要你操哪门子心,别人建好了就说明手续合规
发表于 2025-10-25 23:25 | 显示全部楼层
我站在山岗望 发表于 2025-10-18 09:10
这个要你操哪门子心,别人建好了就说明手续合规

同感
发表于 2025-10-27 09:45 | 显示全部楼层

估计这家伙,和对方有利益冲突,
发表于 2025-10-27 09:45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是新农村的样板房,真漂亮,希望以后农村家家户户都能住这样的
发表于 2025-10-27 09:47 | 显示全部楼层
西湖1 发表于 2025-10-16 20:37
依据《农村土地承包法》及《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土地流转必须严守“自愿、有偿、依法”原 ...

你这是和这家人有深仇大恨额么?还是觉得老百姓不配住好房子
发表于 2025-10-27 09:49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都能住上这样的房子,那说明我们的农村,人居环境好起来了,以后说不定发展得不比城市差,
发表于 2025-10-27 09:56 | 显示全部楼层
在外辛苦几十年,回老家,修栋新房子怎么了,难道非要住烂房子,你心里才平衡,恩,觉得,普通人就应该住撇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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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0-28 08:19 | 显示全部楼层
你不是维护公平正义而是眼热眼红或有私人恩怨或有自己胡小九九。

发表于 2025-10-28 08:55 | 显示全部楼层
    人都有劣根,当领导了就吃拿卡要。而在农村,没有什么权利,少有卡脖子的手段,于是就体现在 修房造屋、埋坟上面。假如需要换地,哪怕他荒了几十年,他都不得换,说什么是祖业不能动。即使不涉及他家,他也会变做法给别人添麻烦,什么运材料把路压烂了,施工声音影响他休息。反正就是各种借口使坏。就像文中这位,从文字表述,应该是没有挨着他家土地,他不能直接使绊子,他就化身人间大义,说人家占用了集体土地,超了面积。违法违规违纪自然有相关部门管理,谁失职自然有人担责,需要你这么积极哦。说难听点,估计就是嫉妒生恨。
    我并不认识许府的人,不好意思,只是说了个实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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