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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四川手机报

淀粉+奶精做出假奶粉销往全国!电商平台均有售,利润率超10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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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5-12-1 09:32

质检总局+生产者+销量者+平台监管一并枪决!!!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5-12-1 09:33
什么牌子和包装要公布啊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5-12-1 09:33
就是应该判死刑,并殃及后代,再坏的人都有软肋,就是自己的后代儿孙,只有这样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5-12-1 09:33
这些是查出来了的,还有没有未查到的呢?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5-12-1 09:35
国家法津为什么不能改一改,想这种生产假货的和售卖假货的就该重判或者直接枪毙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5-12-1 09:35
关键这种会怎样处理,使那些想做的人真正不敢去做。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5-12-1 09:35
ba判死刑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5-12-1 09:35
太黑了,应该处死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5-12-1 09:36
你可以干犯罪,这个除了警察谁也管不了,但是你涉及到孩子老人吃的那些,就该死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5-12-1 09:38
制造假奶粉变相的杀人犯,必须处以死刑。如不处以死刑还会有更多的效仿者。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5-12-1 09:39
对这样的人怎么处理才让人解气?我看至少要让他们把牢底坐穿!永远不能让他们再有任何机会害人了才行!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5-12-1 09:39
生产销售这种假品的犯罪嫌疑人要重罚重处,罚的他的家破人亡,使他的要有点后怕那样,起刑就应孩10年以上到死刑,免得危害社会。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5-12-1 09:39
你倒是说是啥牌子啊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5-12-1 09:40
该县市场监管局负有重大监管责任!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5-12-1 09:41
15年,还有后来者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5-12-1 09:41
杀一儆百才是硬道理,才是法律的尊严。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5-12-1 09:42
没收450万元罚100万元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5-12-1 09:43
这些人该杀。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5-12-1 09:43
犯罪成本太低,更不明白为什么犯罪分子还用化名?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5-12-1 09:43
无毒就没事?顾客的时间金钱身体营养补充的时间错过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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