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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四川手机报

15岁男生过斑马线被撞身亡 南部县警方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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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6-3-18 09:52
交警大队未安装红绿灯,应负一定的责任!!!!!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6-3-18 09:56
交管部门乍担责,没责任吗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6-3-18 09:57
刷抖音嘛  看手机啥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6-3-18 09:57
这个司机飘的很,这小子赔死他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6-3-18 09:58
这个驾驶员绝对有问题,应该以故意杀人罪判刑!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6-3-18 10:01
晚上 应该对面车道的车灯晃眼了吧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6-3-18 10:01
这哪里是交通事故,这么快的车速,纯粹就是一起杀人案,真的特别无语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6-3-18 10:05
对面二次碾压的那个司机有点冤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6-3-18 10:06
希望学生校服设置明显夜光服,减少安全隐患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6-3-18 10:15
可以设立人行天桥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6-3-18 10:18
礼让斑马线???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6-3-18 10:22
如果是电动车又限速又改电池,汽车呢,不危险吗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6-3-18 10:24
市政府。公路交通。驾驶员。都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6-3-18 10:32
有斑马线的地方就请设置红绿灯,这么黑的天,不一定能留意到斑马线。没有人想故意撞人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6-3-18 10:33
学生过斑马线,可恶的司机都撞翻人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6-3-18 10:33
后半生让家长怎么活?判司机终身监禁!赔偿到司机家破人亡,让司机也尝尝失去亲人的痛苦而且是终身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6-3-18 10:35
斑马线不减速按故意杀人惩办!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6-3-18 10:37
主要原因还是红绿灯没有电,再者就是对向车辆灯确实晃眼睛。至于责任这个要看交警叔叔怎么判定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6-3-18 10:40
开车司机直接枪毙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6-3-18 10:40
成都的公交站台有点奇葩,公交线路在非机动车前面,电驴子,摩托车飞起在站台面前跑,坐个公交提心吊胆的,开始以为极个别站台,结果好多站台都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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