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堂消协——缘何官商勾结,坑害消费者? 2009年7月28,笔者在朋友的介绍之下到金堂伟杰电脑公司购得长城牌笔记本电脑一台,回家之后,当即发现该电脑有大量的使用痕迹,使用时间最早可追溯到2009年5月1日。虽极度郁闷,却又碍于的情面、缺乏维权意识,只好忍气吞声,自认倒霉。但事隔不久,硬盘便开始吱吱作响,因随时可能出现硬盘坏掉数据丢失的严重后果,故向伟杰公司说明情况,要求更换新机,多次协商未果,无奈之下投诉到消协,本以为有消协作主,合法的权益便能得以维护。 岂料金堂消协与商家官商勾结,狼狈为奸!开始,消协工作人员以不懂电脑为由,否认系统记录的可信性,不予受理。经过两个多小时反复耐心的解释之后,消协的工作人员仍不受理,最后笔者不得不提出一个非常简单的问题:“作为消费者,本人究竟有没有投诉的权利?”在这种无以应对的尴尬情形之下,消协的工作人员才极不情愿的接受了投诉。 令人气愤的是,消协的工作人员不仅处处为奸商说话,还多次无端指责笔者更改系统时间安装软件,以达到骗取索赔的目的。他们对与年龄与自己子女相差无几的奸商热情周到,开口闭口都称之为“谢哥”,对年老体弱的笔者却是不断的冷嘲热讽。据知情人士透露,这位“谢哥”好像正是与工商局的某位大人物关系密切才到金堂经商的。 本来,金堂消协已经准备出具一份不予受理的书面文件,但笔者出于一片好心,告诫他们说,别把事情闹大后下不了台,因而失去了一个有力的证据。于是笔者不得不从新去艰难的取证,因为笔者深信,只要官商勾结,不按正规的程序办事,必然会留下种种的证据的。 终于,笔者于2009年11月28日与商家达成了一份非法的“协议”——这份协议之所以非法,是因为该协议是在商家百般抵赖和消协对商家极力维护的极不公正的前提下达成的;而笔者之所以签署了该“协议”,完全是为了取证,因为在该“协议”中,商家承认了电脑在卖出之前至少已使用了一月之久,也就是说,商家在“协议”中初步承认了其欺骗消费者的不法行径。 至此,笔者通过该“协议”向消协厘清了一个基本的事实:商家出售的不是新机,而是已使用过并有着严重问题的旧电脑,极大的坑害了消费者。尔后,笔者拿着“协议”再次到消协投诉,而消协的态度居然是拒不受理!在笔者一再要求给个说法的情况下,他们仅仅开出了一个无头无尾的证明敷衍了事,证明笔者于2009年11月30日到消协送交了“协议书”复印件一份。 然而,令他们意想不到的是,仅凭这份无头无尾的“证明”,就足以把他们官商勾结的黑暗现实给彻底的证明出来!首先,时间证明一切,因为时至今日他们仍然没有丝毫的维权举措,而这份“证明”就是个无法抵赖的证据。在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遭受了严重侵害的确凿证据之下,他们应该怎么做而他们又是怎么做的呢?这些问题一旦摆上了桌面,一切冠冕堂皇的说词自然就不攻自破了。其次,在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遭受到非法侵害之后,什么样的“协议”合法而什么样的“协议”不合法他们是心知肚明的,所以,当他们明知“协议”不合法却仍然对消费者的投诉不予理会,幕后隐藏着的是一些什么样的黑暗现实自然就不言而喻了。 目前,笔者正着手把金堂消协告上法庭,但他们人多势众财大气粗,又有工商局这座大靠山,所以笔者在积极寻求司法援助的同时,特此向广大网友发出如下呼吁: 一、如果你已经买了电脑,那么请转发此帖,和我一起来维护你的合法权益吧,因为每年都有成千上万台样机被销售,你可能早就是个受害者;而你的索赔则可以通过权威部门对电脑的检测来实现——即便电脑的原始信息已破坏,你也可以通过查证商家的销售记录来获取双倍的索赔(金堂消协拒绝笔者提出查证商家消售记录的请求,理由是私人企业的消售记录是不完善的,查证消售记录无异于异想天开,难以实现,尽管品牌电脑完善的售后服务是必须依赖严格准确的售后记录来实现的,而售后不记录、不开发票的不法行为也是应当受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严厉制裁的)。 二、如果你将要或者今后将要买电脑,那么请转发此帖,因为若不根除这种商家与消协狼狈为奸的恶劣行径,下一个受害者可能就是你。 三、即便你现在和将来都不打算买电脑,也请转发此帖,因为在你的家人和朋友之中,已经有了许许多多的受害者,而且,还有许许多多的家人和朋友即将成为受害者。 毕竟,每年都有成千上万的受害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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