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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四川手机报

遛犬不牵绳、犬只伤人如何管?《成都市养犬管理条例》8月1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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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6-5-27 17:03
处罚太轻,禁止狗进入商场,超市,药店,饭店。
立即成立执法队,对不文明的养狗人和狗及时处罚。等电话打通再走流程就晚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6-5-27 17:03
路人如何确定限养犬只是限养前还是限养后养的呢?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6-5-27 17:04
城市内应禁止养犬,狗屎绿化带里到处都是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6-5-27 17:04
太好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6-5-27 17:05
青羊区这学校旁边就有流浪犬。打12345。还是没的反应。街道办也是。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6-5-27 17:05
犬只伤人主人负不负法律责任?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6-5-27 17:08
增加对遛狗不处理粪便的,让群众可以匿名实时举报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6-5-27 17:08
罚的太轻了,在个0坐标龙泉静和街,这附近好多野狗,还有很多人遛狗不牵绳,没人管这些满大街跑的狗。你劝到他看到点,还凶的很,回答就是他的狗不咬人。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6-5-27 17:09
处罚力度太轻。应该增强到10倍。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6-5-27 17:10
咬人处罚太轻了,5-10日,咬重伤毁容残疾呢  也是5-10日?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6-5-27 17:11
什么时候可以带小型犬上高铁公交呀?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6-5-27 17:11
城市应该都不准养。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6-5-27 17:12
建议,城市居民,机关事业单位人员以及企事业单位人员禁止养烈性犬,违者开除公职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6-5-27 17:12
添加养犬不捡狗屎应该处罚的规定,屡教不改应采取措施对动物比如狗监禁几日不予吃喝,对主人罚款教育。屡教不改应视同触犯条例管理法可以拘留。养狗的都是当狗是儿女父母之类的对待,不,儿女父母都没得他们的待遇好可能。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6-5-27 17:12
对于那些犬只伤人的处罚太轻了,造成伤人后果怎么赔偿特别是对于伤害小孩的还会有心理伤害这个怎么赔偿没有说清楚。难道非得叫受害人去走法律程序才能要到赔偿吗?能不能简单点在这个条例里直接给出方案。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6-5-27 17:16
对于犬只伤人的处罚太轻了,这些年发生了这么多恶犬伤人的恶性事件,必须从严从重处罚,才能以儆效尤,让养犬人有敬畏之心!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6-5-27 17:16
1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6-5-27 17:16
希望不是雷声大雨点小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6-5-27 17:16
对纵犬伤人者应该按刑法故意伤害罪处罚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6-5-27 17:17
那有人主动攻击戴了嘴套栓了绳子的狗和狗主人 这个怎么罚  吃狗肉和偷狗的怎么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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