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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吴定元是农民工,于2020年和工友在泸州市世茂璀璨里程做人工,项目竣工结算完成后,该项目拖欠本人及工友工资合计93万。
此前已向泸州市冮阳区人社局,住建局多次反映欠薪,经住建局组织各方调解,达成意向计划10月31日用工抵房方式处理欠薪,根本就无法实现。
现本人身患重大疾病(肝癌及重度肝硬化),病情危重,急需工资现金用于住院,治疗,买药,维系生命,我目前的这个病情急需现金医治,依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农民工工资应当货币发放。
请求:泸州市人社部,住建局等部门考虑本人身患绝症,急需医疗费的特殊紧急情况,加急督办,协调建设单位、总包单位,优先以现金形式兑付本人被拖欠的工资,用于疾病救治,不再等待10月31日工抵期限,本人目前病情已不能接受工抵资产代替现金工资的处理方案,而且工抵资产无法用于支付医疗费用。
再次垦请将本案列为紧急涉民生欠薪案件予以加急督办,帮助我尽快拿到救命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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