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嘉陵区法院故意违法 811万资产被卖352万
2006年12月2日,嘉陵区人民法院在强制执行“南充五洲公司”一案中,滥用职权,枉法拍卖裁定,暗箱操作,参加凑数的三家竞买人和拍卖公司,强行将“五洲公司”巨额资产授意拍卖给了南充新世纪房产开发公司韩泽民所有。
在拍卖前、后,我们口头书面数十次向各级党政、人大、法院、检察院递交了《紧急情况反映》、《申诉》、《控告》等,上级有关部门曾多次批示,但转到嘉陵区法院却置于“冷宫”,并且欺上瞒下,向上级汇假报。
特别是2008年,南充市检察院根据我们的申诉、控告的事实,调阅了嘉陵区法院的执行卷中后,在2008年12月做出了(2008)第一号《检察建议书》,指出了本案拍卖中主要的违法事实,建议自纠,但至今无结果。区人大也作出了批示,认定区法院在拍卖中程序违法,要求区法院立即纠正自己的违法行为,而嘉陵区法院我行我素,拒不改正自己的错误裁定。
近几年来,我们多次反复向市、区政法委和人大进行集体信访,区委、人大很重视,并组织了“维稳小组”对本案又进行了深入调查,也责成嘉陵法院纠正。嘉陵区法院一拖、二顶、三坚持,一意孤行,在违法犯罪的道路上越走越远。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照本案法院、竞买人、拍卖公司三方违法的事实,实属拍卖程序严重违法,且有串通之事实。强烈要求嘉陵区法院根据检察院的建议和人大的建议,立即纠正自己的违法行为,早日撤销自己的违法拍卖裁决书。
原四川南充五洲食品有限公司股东
2010年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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