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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生锈老套筒

省高院的新气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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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5-9 20:32 | 显示全部楼层

      去年高法提出能动司法,在下所学不多,不知何意,读了楼上景付院长讲话的报道才算明白。所谓能动司法,就是人民法院要发挥司法的主观能动性,积极主动地为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服务,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现在才明白是发挥主观能动性,积极主动工作,不是被动、消极。果真如此则效率会提高。

     不过法官们可要多劳累了。先慰问一声。
 楼主| 发表于 2010-5-9 21:53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两起案件的判处,给人们留下强烈的印象:在绵阳市中院,只要是事涉被告邹正武的案子,无论被告怎样违法、违约,无论原告从哪个角度诉讼,起诉方多么合法、合理,无论案件间隔的时间多长,无论中央怎样严要求、勤督促,无论群众怎样呼唤公正与效率,被告邹正武都铁定无疑地一律胜诉!这是个什么人?后台有多硬、靠山有多高?与中院是什么关系、有多深交情?才使得中院忘记党纪国法、忘掉自已的职责,尽心尽力地、不顾一切地保其过关?个中原委确实值得探求一番!
 楼主| 发表于 2010-5-9 22:03 | 显示全部楼层
      
      在下再次说说司法合谐。

      法官审判怎样做到和谐?依法审判就和谐,因为依法判案早已深入人心。原告诉于法院,是希望法院依法审判:依法而胜,赢得堂堂正正;依法而败,自认倒霉,不怨天不尤人,口服心服。双方矛盾自然解决___法官如果有事业心,会做思想工作,双方可能会尽释前嫌。当此时,这个法官也会喜滋滋的,会有自豪感:我为和谐出了力、立了功。


      如果因贪腐而偏袒一方,自然伤害另-方,当然便成了旧矛盾未解决又生新矛盾,更不和谐!


      尊敬的法官,你说在下的认识对吗?
发表于 2010-5-10 07:14 | 显示全部楼层
    殷切希望四川省高院按最高法院
景副院长的要求

       能 动 司 法
发表于 2010-5-10 07:59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的冤案也该改判了吧?!
 楼主| 发表于 2010-5-10 23:10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网友询问。


      在下问过法官何时下判,回答说快了。
 楼主| 发表于 2010-5-10 23:21 | 显示全部楼层




      网友 蜘蛛网所说"希望法院永远保持公正性"!这句话表达的是民心、党心!

发表于 2010-5-11 02:37 | 显示全部楼层
看了以上各位的帖子,受益匪浅啊
 楼主| 发表于 2010-5-11 21:58 | 显示全部楼层





      检察院认法不认关系,希望法院也认法不认关系。
 楼主| 发表于 2010-5-11 23:15 | 显示全部楼层
[接332#]


      这两起案件的判处,给人们留下强烈的印象:在绵阳市中院,只要是事涉被告邹正武的案子,无论被告怎样违法、违约,无论原告从哪个角度诉讼,起诉方多么合法、合理,无论案件间隔的时间多长,无论中央怎样严要求、勤督促,无论群众怎样呼唤公正与效率,被告邹正武都铁定无疑地一律胜诉!这是个什么人?后台有多硬、靠山有多高?与中院是什么关系、有多深交情?才使得中院忘记党纪国法、忘掉自已的职责,尽心尽力地、不顾一切地保其过关?个中原委确实值得探求一番!


      无独有偶。在下想起了宁夏的一串怪案。

      09年3月6日,宁夏网登了一篇通讥:《宁夏高院徐福荣玩忽职守一审获刑》,引起在下兴趣,到百度一搜索,才知徐福荣被判刑是因商人丁海玉恶意诉讼而起。据南方网报道,“丁海玉是一个奇特的商人,他在前期经营中还做日常生意,在后期最重要的‘经商方法’却变成了通过打官司来牟取暴利。他的‘官司生意经’,其成本投入就是行贿法官,收入就是打赢官司。从2001年8月至2003年4月,多数与他有过生意往来的商家都被他官司‘打了个遍’。他在石嘴山中级法院、银川中级法院和宁夏高级法院掀起了连赢数十场的‘官司风暴’,被当地人认为是奇迹。”(待续)
 楼主| 发表于 2010-5-12 01:31 | 显示全部楼层







      若果当官的不贪腐,当法官的认法不认钱,那该多好啊!
 楼主| 发表于 2010-5-12 22:09 | 显示全部楼层
[接上页340#]



      徐福荣案是中宁县检察院历经8个多月的艰苦初查、立案侦查和认真审查起诉的大案要案。中宁县法院审理查明,自治区高级法院原民二庭副庭长徐福荣,在担任审判长并主审丁海玉与昊都公司委托合同(收购)纠纷案中,昊都公司向法院申请调取相关证据以证明双方不存在委托关系,徐福荣对此关键证据未予调取,且未将该情况向审委会汇报,导致高院审委会做出维持原判的裁定,致使575.7万元公共财产遭受重大损失,其行为属玩忽职守,已触犯刑律,构成玩忽职守罪,判处徐福荣有期徒刑1年6个月。
 楼主| 发表于 2010-5-12 22:31 | 显示全部楼层




      广大人民群众呼吁:

      希望法院永远保持公正性!

发表于 2010-5-13 12:16 | 显示全部楼层
      刚才腾讯新闻报道《村民11年冤狱无罪释放政府赔付65万元》
 楼主| 发表于 2010-5-13 22:08 | 显示全部楼层
[上承344#]

               徐不服而上诉。其理由是未调取相关证据是属于对案件事实和法律的认识问题,不属于玩忽职守行为,不应受到刑事追究。中卫中院二审审理后认为:徐福荣作为一名长期从事民事审判的法官,应当具备相关的法律常识,应当知道在该案中,不存在法律规定不明确而导致认识上的偏差问题,因此,所谓徐福荣未调取证据是缘于对案件事实和法律的认识问题,不应追究刑事责任的辩护意见不成立。徐福荣在审理丁案期间,既不调取关键证据,又不向审委会汇报,导致高院审委会做出维持原判的裁定,致使公共财产遭受重大损失,上述行为属于不正确履行法官审判职责,玩忽职守,已构成玩忽职守罪,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遂维持原判。
 楼主| 发表于 2010-5-13 22:15 | 显示全部楼层



      依照法律规定,不走样、不克扣、不添加地履行法官审判职责,属忠于职守,是好法官
发表于 2010-5-14 06:52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的冤案应当尽快依法改判,
落实中央"公正效率"的指示!
发表于 2010-5-14 07:02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的冤案应当尽早依法改判,
落实中央"公正效率"的指示!
 楼主| 发表于 2010-5-14 13:34 | 显示全部楼层


      网友说得正确:在下的

      冤案应当尽早依法改判,

      落实中央"公正效率"的指示!

发表于 2010-5-14 19:34 | 显示全部楼层
《温家宝接受凤凰卫视记者采访表示努力处理社会矛盾化解纠纷》本报讯  凤凰卫视5月13日《华闻大直播》节目播出国务院总理温家宝接受凤凰卫视记者就近期校园被袭事件采访的内容。......温家宝说,除了采取强有力的治安措施之外,我们还要注意解决造成这些问题的一些深层次的原因,包括处理一些社会矛盾,化解纠纷,加强基层的调解作用,这些工作我们都在努力去做。我想一个和谐、安全的环境,不仅给孩子们,而且应该给每个人,我们一定能够做到这一点。(据凤凰卫视秦枫、王昭诚天津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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