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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可将票据保存好,方便向物价部门投诉 王娅平 发表于 2010-3-5 09:19 http://bbs.mala.cn/images/common/back.gif
楼主:
你所发《巴中汽车运输集团你“强奸”了我》一文不实,现回复如下:
一、票价问题:
巴中市物价局根据川价发(2005)209号,以巴价格(2006)49号、(2009)22号文件规定,我站巴中至宁波票价核定的基准价是每人票565元,绕道增价为35元,计600元。按政府指导价,800公里以上可上浮20%之规定,巴中至宁波春运票价应为720元,现我站实际执行价为696元,没有达到规定上浮价,故不存在涨价问题。
二、行李收费问题:
根据川价发(2005)209号文件规定,旅客计费行包运价为0.22元/百千克千米,此定价我站在运行中旅客难以接受,故按规定标准30%至40%收取,没有达到核定标准,也不存在乱收费问题。
三、市场竞争前题是合法有序,否则带来的社会问题和安全危害性很大。对于“黑车”的打击,巴中市人民政府十分重视,由市政府牵头,市交通局、市公安局、巴运集团等一直都在以高压态势积极打击。
由于“黑车”安全性得不到保障,赔付能力差,旅客的权益得不到保障,在此提醒楼主和广大旅客,不要乘坐“黑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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