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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guoyi0314

南部县升水镇十村群众被生活垃圾及医疗垃圾围困(升水镇人民政府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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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3-29 17:58 | 显示全部楼层
还是要继续在哪儿倒是不是?

 楼主| 发表于 2010-3-30 15:48 | 显示全部楼层
是怎么回复的,怎么老百姓都不知道:funk:
发表于 2010-3-30 16:57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 guoyi0314


    莫得人管了,美丽升中湖背后的丑陋啊!

[发帖际遇]: 升中湖桃花岛主英雄救美, 获得金钱2元.

发表于 2010-3-30 21:59 | 显示全部楼层
可怕啊,还有医疗垃圾,

发表于 2010-3-31 08:52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镇长书记乱作为,就像是医疗垃圾。

 楼主| 发表于 2010-3-31 12:23 | 显示全部楼层
1、要求升水镇有关部门立即停止违法活动,对已有垃圾做出处理,恢复生态,恢复水塘可浇灌状态,恢复基本农田可耕作状态,防止污染扩散及疾病的产生。

2、做出书面解释和道歉。

3、对当前随意倾倒垃圾的行为致使当地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遭到的损失、当地生态环境遭受的破坏做出赔偿。

4、对当地地下饮用水质进行测验,对受影响的居民进行健康体检,对受此事件因而健康受到影响的群众进行治疗。

5、同时,猫耳弯群众全力支持政府为了景区建设及生态县申请所规划的的建设项目,但这些项目必须有合法正规的程序,以及对当地老百姓妥善安排的前提下。

6、猫耳弯群众保留向上一级环保部门投诉、报告的权利!猫耳弯群众保留向舆论及媒体曝光求助的权利!猫耳弯群众保留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权利!猫耳弯群众保留其它的法律允许范围内的所有维权行为!!

没有正面回答,全是打官腔,继续欺骗哈。

继续
发表于 2010-3-31 13:06 | 显示全部楼层
把这些垃圾xx当垃圾去埋了。

发表于 2010-3-31 14:12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觉得如果再次这样下去。我们还是组织一下维护老百姓的利益

 楼主| 发表于 2010-3-31 14:23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一:500米之内有住户或者水井,就不允许建垃圾填埋场,你是专家,基本道理不懂?第二:垃圾填埋场要经过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环境影响评价等等一系列重要手续,你们在没有出示任何手续的情况下就把垃圾倒在保护林和农田内,懂得基本的环保知识和法律法规吗?第三:公众参与,没有公众参与,连可行性研究报告和环评都没得做,还建垃圾填埋场,至始至终,公众在哪儿参与了?第四:你们给政府因为这件事情解决一户低保,哦,我明白了,低保原来不是因为是否贫困才评低保的,而是你们想给谁就给谁啊?你们是不是也可以给自己一户低保尝尝?
----------------------------------------------------------------------------
就这么几个简单的问题,哪一个他回答了??回答在哪儿的?
违反法律法规,随意倾倒垃圾,污染农田,污染井水,怎么解释?
违反法律法规,砍伐树林,怎么解释?
500米之内有人就不能建垃圾填埋场,是哪个"专家"自己定的?靠"专家"一句话就定?你们干工程不是按照建设程序来,不是按照法律来,而是听某专家的话来建设?
就算是垃圾填埋场,都还没开始建设就倒垃圾,污染已经造成实际结果了,电视台所说的,先斩后奏?先污染了再说?
医疗垃圾,这么恐怖的垃圾,也一起倒?????
对老百姓一句不提????????????

 楼主| 发表于 2010-3-31 14:25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算什么回复?谁能解释一下。

一个问题都没回答,算什么回复?????????????

 楼主| 发表于 2010-3-31 14:37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60# 王娅平

第一:500米之内有住户或者水井,就不允许建垃圾填埋场,你是专家,基本道理不懂?第二:垃圾填埋场要经过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环境影响评价等等一系列重要手续,你们在没有出示任何手续的情况下就把垃圾倒在保护林和农田内,懂得基本的环保知识和法律法规吗?第三:公众参与,没有公众参与,连可行性研究报告和环评都没得做,还建垃圾填埋场,至始至终,公众在哪儿参与了?第四:你们给政府因为这件事情解决一户低保,哦,我明白了,低保原来不是因为是否贫困才评低保的,而是你们想给谁就给谁啊?你们是不是也可以给自己一户低保尝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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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这么几个简单的问题,哪一个他回答了??回答在哪儿的?
违反法律法规,随意倾倒垃圾,污染农田,污染井水,怎么解释?
违反法律法规,砍伐树林,怎么解释?
500米之内有人就不能建垃圾填埋场,是哪个"专家"自己定的?靠"专家"一句话就定?
就算是垃圾填埋场,都还没开始建设就倒垃圾,污染已经造成实际结果了,电视台所说的,先斩后奏?先污染了再说?
医疗垃圾,这么恐怖的垃圾,也一起倒?????
对老百姓一句不提????????????

-----------------------------------------------------------------------------
版主同志,感谢贵论坛(网站)对此次事件的关心,以及对当地百姓的帮助。
但是,升水镇这个所谓的回复,扯东扯西,就是不对事情本身进行分析,可以说是只字不提。
这么多问题摆在面前,他一个问题也不回答;这么多老百姓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遭受蚊蝇的围攻,他们不做任何安排;这么明显的违法行为,他们却继续明目张胆的继续!
这是什么当地人民ZF,他们对得起上级部门对他们工作的信任吗?他们对得起管辖区域内无法生存的百姓对他们的期望吗?对得起温总理今年两会上说的那一句:“让百姓活得更有尊严!”
他们这哪里是让百姓活得有尊严,完全是让百姓没法活!!!!!!!!!!!!!!!!!!!

 楼主| 发表于 2010-3-31 14:51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一:500米之内有住户或者水井,就不允许建垃圾填埋场,你是专家,基本道理不懂?第二:垃圾填埋场要经过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环境影响评价等等一系列重要手续,你们在没有出示任何手续的情况下就把垃圾倒在保护林和农田内,懂得基本的环保知识和法律法规吗?第三:公众参与,没有公众参与,连可行性研究报告和环评都没得做,还建垃圾填埋场,至始至终,公众在哪儿参与了?第四:你们给政府因为这件事情解决一户低保,哦,我明白了,低保原来不是因为是否贫困才评低保的,而是你们想给谁就给谁啊?你们是不是也可以给自己一户低保尝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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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这么几个简单的问题,哪一个他回答了??回答在哪儿的?
违反法律法规,随意倾倒垃圾,污染农田,污染井水,怎么解释?
违反法律法规,砍伐树林,怎么解释?
500米之内有人就不能建垃圾填埋场,是哪个"专家"自己定的?靠"专家"一句话就定?
就算是垃圾填埋场,都还没开始建设就倒垃圾,污染已经造成实际结果了,电视台所说的,先斩后奏?先污染了再说?
医疗垃圾,这么恐怖的垃圾,也一起倒?????
对老百姓一句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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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主同志,感谢贵论坛(网站)对此次事件的关心,以及对当地百姓的帮助。
但是,升水镇这个所谓的回复,扯东扯西,就是不对事情本身进行分析,可以说是只字不提。
这么多问题摆在面前,他一个问题也不回答;这么多老百姓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遭受蚊蝇的围攻,他们不做任何安排;这么明显的违法行为,他们却继续明目张胆的继续!
这是什么当地人民ZF,他们对得起上级部门对他们工作的信任吗?他们对得起管辖区域内无法生存的百姓对他们的期望吗?对得起温总理今年两会上说的那一句:“让百姓活得更有尊严!”
他们这哪里是让百姓活得有尊严,完全是让百姓没法活!!!!!!!!!!!!!!!!!!!

最佳新人

发表于 2010-3-31 19:06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南部论坛,顶一个!

发表于 2010-3-31 19:12 | 显示全部楼层
猫儿湾的朋友,还在你们那里倒没?

 楼主| 发表于 2010-3-31 21:15 | 显示全部楼层
回楼上朋友,每天都在倒!
一个垃圾堆上的村庄,就是被升水镇人民政府创造,你们独一无二,你们十分伟大,全国就你们一家。只有你们,才能公开与国家环保法律对着干;只有你们,在媒体曝光的情况下,仍然置若罔闻;只有你们,才敢公然把人民的尊严践踏在脚下!!!
没人管得了你们,升水镇人民政府!!!

发表于 2010-3-31 22:12 | 显示全部楼层
此事最大的问题是土地使用权,8户农民无权出让土地使用权,农村土地归集体所有,8户农民无权决定.首先应查镇政府有该宗土法的使用权,再说污染的事.

 楼主| 发表于 2010-3-31 23:14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上的朋友从专业的眼光从另一个角度阐述了升水镇政府的行为,越来越多的事情表明,升水镇政府目前是个乱搞政府,是想当然的政府,是某几个人的政府,而不是为人民办事的政府,他们办事情不是按国家法律办事,而是拿着所谓的专家意见来挟持国家法律,这是对我们法制社会的绑架和嘲弄!
百姓已经失去了对他们最起码的期望,因为,百姓的生存和健康,在他们眼里就是个屁!!!
事情整整过去三百多天,论坛发帖也过去了快一个月,一个月后就等了他们这如同废话的两页纸,一个月就等来毫无作为的回答,作为百姓,我很绝望。。。
在这处处生机勃勃的土地上,在这沐浴着党的和谐阳光的当代中国,谁来替百姓找回尊严!!谁来惩处他们这违法的行为!!!

 楼主| 发表于 2010-3-31 23:24 | 显示全部楼层
他们可以不用申报就自己征地,他们可以不用办手续就指定垃圾填埋场,他们可以不用评审就随意指定低保户,他们可以先污染了再治理,他们可以把医疗垃圾胡乱倒,总之在升水镇范围内,其他地方一切不可能发生的事情,在升水镇就是可能!!

发表于 2010-4-1 07:57 | 显示全部楼层
垃圾

发表于 2010-4-1 07:57 | 显示全部楼层
不要乱倒垃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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