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是四川省资阳市安岳县城北乡双马村全体村民,现向大家检举城北乡党委书记袁勇明目张胆违法的事实:
一、他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的相关规定。 安岳县城北乡双马村公路建设,项目名称“双龙铺至柳溪村村级公路建设”,全长4公里,资金来源:县交通局每公里补助15万元,粮乡项目款100万元,柠檬业主捐资5万元,共计165万元。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第三条的规定,该项目的建设应该实行招投标确定施工单位。袁勇利用职务之便以借口此项目是县上领导打招呼的,如果不将此项目拿给指定单位承建,项目资金就无法到位,强迫双马村委干部与所谓的县领导指定相关单位签订施工承包合同。
二、他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规定。 2007年12月10日,双马村委会换届选举,在公开、公平、公正的情况下,村民代××以得票多数的绝对优势当选为村主任,然而在代××拿到任命通知书后,乡上却未作公示,又进行另选导致他本人不服进行上访。而且袁勇口吐狂言,不作任何纠正,他还安排另外人员当选村主任,严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十一条“村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由村民直接选举产生。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指定、委派或者撤换村民委员会成员”的规定。
以上两点袁勇的违法事实绝对属实(有光盘为证)。请各位网友为我们评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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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收到安岳县委回复,内容如下: 网帖《胆大妄为书记,明目张胆违法》反映安岳县城北乡党委书记袁勇有关问题后,安岳县委高度重视,庚即安排县纪委牵头组成联合调查组,就反映的问题逐一进行调查核实。 经查证: 反映城北乡双马村村级公路建设项目有县领导打招呼指定承建人修建的问题查无实据。 反映袁勇在2007年12月城北乡双马村村委会换届选举时,为安排“自己人”“拿下”了村民公开选举的村主任,公然违反“选举法”的问题不属实。该村在换届选举时是依法按程序进行的,且当时袁勇同志不在城北乡工作。 反映袁勇在修建城北乡双马村村级公路时,违背《四川省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比选办法》(省政府197号令)的相关规定,未实行招投标的问题属实。 鉴于袁勇同志所犯错误,县纪委已依纪按程序对其予以党纪立案。
县委新闻发言人
2010.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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