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采访录】新“拆迁条例”前景未(摘录)
财新记者 龙周园 2010年08月10日 07:58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何兵
财新记者:今年年初的拆迁条例征求意见稿被炒得沸沸扬扬,搁置到现在,很多人说它有可能会难产,您怎么看?
何兵:......大家好像对这个“拆迁条例”抱很大的希望,实际上你不用抱太大希望,如果这个法律非常好呢,它一定会得不到执行,就像《物权法》一样。大家还记得《物权法》吗?《物权法》出来以后,大家全都觉得很好,结果《物权法》也不保障你的物权。所以《物权法》不能保障你的物权,“拆迁条例”不能保证你被合法的拆迁,都不能保证。
反过来如果我们法院搞好了以后,没有“拆迁条例”它也行。实际上我们现在的法也可以保护的,怎么不能保护呢?《规划法》呀,什么《物权法》呀,什么《行政许可法》呀,你只要把这些法用起来、用活了,也可以保护......
楼主注:何兵教授说得好! 可是我们这里的成都金牛区法院、成都中院却直接判决不执行《物权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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