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辣社区-四川第一网络社区

校外培训 高考 中考 择校 房产税 贸易战
楼主: weales6

全市人民联合起来,抵制巴中市建设局、房管局不作为!任由房屋违法销售泛滥!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0-3-27 09:17 | 显示全部楼层
:victory:

 楼主| 发表于 2010-3-27 09:21 | 显示全部楼层
网友“仁心 ”发表于 2010-3-26 19:36

申辩状


申辩状

申辩人;巴州区南坝村30户农民
事由;质疑强拆民房的公平和公正
事实和理由;   
我们30户农民,都是这次强拆工作中被张榜公布的违章建房者。
诚然,我们是没有办理准建手续,在自己的宅基地,自留地和承包地上修建了房屋。由于我们失去了赖以为生的土地,所以建房的目的也各不相同     ;有点是解决    住房困难,有点是以房出租 谋生,有点是为了开办家庭作坊,有点是看你惯村干部修建而为,当然也不乏修房卖房以牟利的。
        我们农民是最讲现实的,非常看重公平。南坝村几乎家家户户都有违章建筑,有许多是一年才修建的,也有许多违章建筑面积远超我们的,他们不上榜,单拿我们这些无职无业的农民开
刀 ,显然是即不公平,不公正,似又包藏祸心,为某个人服务。
          一,我们是向干部学的。
           南坝村的干部,几乎都有几处房屋,特别是支书王勋忠,家有房屋数千平米,门市数十个;他所在的4社,家家都有违章建了房【据说是他默许的】。干部带头违章建房,他们的亲朋好友顺水赶船,我们也跟随这股潮流修建房屋,既然都属违章建筑,就应该一视同仁要拆都拆,不能因人而异。
         我们这30户,全在杨培利的征地范围之内,我们怀疑有人是借拆除违章建筑为名,行帮杨培利拿地之实,这是我们坚决反对的【杨培利 与官员勾结,5万1亩圈地,20到30万1亩卖出 非法牟取暴利;享受了安居工程 的一切优惠,但竣工房屋全部按市场价出售,无一套安居房,因此我们阻止其用地。
          二,行政机关 难辞其咎。
             我们大多数是在2005到2007年违章修建的房屋,当时没有任何行政机关严肃认真地制止过,似乎给我们传达了一个信息;可以先上车后买票,把房子修好后补办手续,大不了罚几个钱。所以南坝及城区四周到处都在修房子,根本无人制止。
             如果行政机关当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10条规定;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从事行政许可事项的活动实施有效监督,我们和其他农民不可能以卵击石,也不至于四处借贷建房。一旦房屋被强拆,家家一贫如洗,连衣食住行都困难,用什么去偿还债务?
造成违章建筑的因果关系十分清楚,两因一果。建筑者违章修建,因一也,行政机关未依法实施有效监督。因之二,拆除违章建筑,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乃果也。究其责任,偌建房者不违章建房,则无果,若行政机关实施了有效监督,则无果。
          因此,两因应当共同对果承担责任,行政机关握法法律赋予的强制手段而不作为,应负主要责任;建房者处于弱势,起因在我,应负次要责任。
             三 ,强拆违反宪法。
                我国是法制社会,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在因果关系尚未弄清楚,责任划分不明白,损失如何赔偿未定时,应当通过司法程序解决问题。但在此之前,巴中却组织了庞大的强拆工作组,不仅抽调国土,建设,城管办,开发区的干部,还动用了公安干警,甚至动了武警官兵。所到之处,要么房倒屋塌,要么人员被抓,弄得人心惶惶。
                平时不管不问,放任自流,待我们把房子修好后,又来强拆除,使我们背上沉重的债务,搞不好要家破人亡,这是亲民吗?是在构建和谐社会吗?根据【行政许可法】,有关行政机关同为违章建筑的当事责任人,他们还有资格实施强拆吗?
                四,我们的请求;
                   1,立即停止野蛮强拆,不能动用公安干警对付手无寸铁的老百姓,更不能动用武警解决人民内部矛盾!这是坐下来谈的先决条件,否则,我们将直接向中央军委和公安部紧急报告!
                   2,认真调查,弄清情况,区别对待,不搞一刀切。对确因住房困难,又不影响规划的,是否可以补办手续,可以罚款?对行政机关不行为而修建的房屋,应根据具体情况,给予补偿;
                    3若行政机关不对自己的不作为承担责任,就通过司法程序,由法院裁判。
                                此致
                              巴中人民政府
                          申辩人:南坝人民
                                                                                                                                          2010。3.26

发表于 2010-3-27 09:42 | 显示全部楼层
其实巴中房地产市场的管理缺乏Z府监管,老百姓的监督,
管理手段不科学,不先进!

一届一届的局长上去都是老一套的管理模式,
不公开,不透明,才造成今天这样投诉多,欺骗多的混乱局面!
造成这样的让老百姓怨声载道的局面,
政F某些职能部门是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老百姓买房,根本就不知道开发商修的
房子有没有某些部门批复的合法手续,
并且开发商也不会提供给买房者那些合法的手续的.


买了房办了不房产证,咨询过某些部门的朋友
说是开发商在建房时超出了批复的土地范围,所
以买房者买了房也办不了房产证.这让老百姓
很恼火!开发商量修房过程中超出批准的范围
那只能说是主管部门对房地产市场监管不力,
可为什么受伤的总是老百姓呢?你要怎么处罚
开发商,那是你主管部门的事情,你总不能以不
给老百姓办房产证来要挟开发商嘛!这是老百姓
的利益啊!

建议某些要害部门:
一是要加大房地产市场的监管力度,
(1)地盘的公开招标,中标单位,批复合法手续,建楼的具体情况
    ,楼盘以及配套设施的完成时间,交付使用时间
    均应公开在某些部门的门户网站\或各大媒体公示.让老百姓
    买得放心,用的放心!
(2)为防止开发商在建楼时投机取巧,应实行全过程,全方位,.全面监管.
(3)建成后的楼盘,质量监督部门,监理部门应公开公示楼盘的质量情况!

二是要加大对建成后的小区要实行规范管理,一些小区的业主擅自改变房屋
的使用性质,住房改变结构后变成经营性房(如小卖部),如果要改变也应该得
到某些部门的批准.

发表于 2010-3-27 10:56 | 显示全部楼层
东方鑫村,巴中市人民政府,你们到底是怎样的关系????巴中市, 人民政府, 东方, 关系

巴中市人民政府:
     2007年,我在东方鑫村购得A17住房一套,到现在已经接近4年时间了,可是房屋才修至6楼,我们业主多次向东方房产公司交涉,其回答均是市政府将其钱挪用近1个亿,导致无法顺利施工。作为老百姓的我们,只是想问问市人民政府,此情况属实吗?如果真有其事的话,我们强烈要求政府给我们一个交代,如果此情况不属实,那么请问政府,老百姓的事情无小事,何况这涉及老百姓生存问题,你们应不应该代表老百姓过问此事???



收藏 分享 1
  • 1
  • 0

发表于 2010-3-27 11:13 | 显示全部楼层
网友“ ”发表于 2010-3-26 19:36

申辩状


申辩状

申辩人;巴州区南坝村30户农民
事由;质疑强拆 ...
weales6 发表于 2010-3-27 09:21 http://bbs.mala.cn/images/common/back.gif



    还有龙泉上面被强制拆除的房子,老百姓和南坝的老百姓是一样的!

发表于 2010-3-27 11:15 | 显示全部楼层
狗日建设局,又当婊子又立牌坊,该诛。

发表于 2010-3-27 17:57 | 显示全部楼层
:lol:lol

 楼主| 发表于 2010-3-27 17:59 | 显示全部楼层
拿政府的俸禄,就要对政府负责。拿纳税人的钱,就要对老百姓负责。切实有效的履行自己的监管职责,将违法违章事件消灭在萌芽状态。

 楼主| 发表于 2010-3-27 19:14 | 显示全部楼层
网友“包公大哥”发表于 2010-3-27 17:10

印合路南山大厦的环境脏乱差

印合路152号南山大厦是2006年落成的,房子是王志发修的。现已入住四年,还是泥巴路。2009年上了四川新闻网,也没有人处理。至到2010你3月26日才准备处理,刚动工2至3小时就有当地老百姓阻拦。为什么我们入住这么久还是泥巴路??????建设有关部门为什么不出来管一管???????南山大厦五单元已经有9层,现在顶楼又非法盖了房子,建设部门难道不管吗?????

发表于 2010-3-27 21:35 | 显示全部楼层
:'(:'(:shutup:

发表于 2010-3-27 21:35 | 显示全部楼层
:'(:'(:shutup:

发表于 2010-3-27 21:35 | 显示全部楼层
:'(:'(:shutup:

发表于 2010-3-27 23:14 | 显示全部楼层
某些局,某些部门,应当承担责任!

发表于 2010-3-27 23:25 | 显示全部楼层
其实巴中房地产市场的管理缺乏Z府监管,老百姓的监督,
管理手段不科学,不先进!
一届一届的局长上去都是老一套的管理模式,

不公开,不透明,才造成今天这样投诉多,欺骗多的混乱局面!
造成这样的让老百姓怨声载道的局面,
政F某些职能部门是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老百姓买房,根本就不知道开发商修的
房子有没有某些部门批复的合法手续,
并且开发商也不会提供给买房者那些合法的手续的.


买了房办了不房产证,咨询过某些部门的朋友
说是开发商在建房时超出了批复的土地范围,所
以买房者买了房也办不了房产证.这让老百姓
很恼火!开发商量修房过程中超出批准的范围
那只能说是主管部门对房地产市场监管不力,
可为什么受伤的总是老百姓呢?你要怎么处罚
开发商,那是你主管部门的事情,你总不能以不
给老百姓办房产证来要挟开发商嘛!这是老百姓
的利益啊!

建议某些要害部门:
一是要加大房地产市场的监管力度,
(1)地盘的公开招标,中标单位,批复合法手续,建楼的具体情况
    ,楼盘以及配套设施的完成时间,交付使用时间
    均应公开在某些部门的门户网站\或各大媒体公示.让老百姓
    买得放心,用的放心!
(2)为防止开发商在建楼时投机取巧,应实行全过程,全方位,.全面监管.
(3)建成后的楼盘,质量监督部门,监理部门应公开公示楼盘的质量情况!

二是要加大对建成后的小区要实行规范管理,一些小区的业主擅自改变房屋
的使用性质,住房改变结构后变成经营性房(如小卖部),如果要改变也应该得
到某些部门的批准.

发表于 2010-3-28 00:17 | 显示全部楼层
巴中房地产市场房屋违法销售极其猖狂!让不作为的职能部门下课!将监管不力者赶下台!!!!!!!!

 楼主| 发表于 2010-3-28 14:08 | 显示全部楼层
看看建设局2007年11月1日对麻辣社区网友的回复,到现在已经是2010年4月(还有3天)了,处理城市房屋加盖的“蓝顶子”如何了?在该回复后,巴中城又增加了多少“蓝顶子”?

 楼主| 发表于 2010-3-28 14:23 | 显示全部楼层
巴中建设局   发表于 2007-11-1 21:28 |


关于“麻辣社区”网友反映巴中市规划建设系统

有关情况的回复



亲爱的网友:

近期,你们在“四川新闻网麻辣社区”反映我市规划建设工作相关情况,有批评意见,也有工作建议,感谢你们对建设工作的热情关注,现就有关情况作如下说明:

一、
关于规划方面的问题

一是我们已着手巴中市城市总体规划修编并着力提高控制性详细规划覆盖率。二是进一步规范内部管理,并将原规划科分设为规划编制科和规划管理科,最大限度地制约了规划审批上的自由裁量权。三是已着手抓城市设计工作,力图进一步优化规划布局,突出城市风貌特色。

二、关于“篮顶子”的问题

城市房屋“篮顶子”现象,是长期以来的历史遗留问题,现在我们已经制定了整治“篮顶子”的实施方案,待政府审定后实施。将采取疏、堵结合的办法解决这一问题。

三、关于行风建设问题

为加强行风建设,今年来,我们重点抓了以下工作:一是实施了局机关中层干部全员轮岗。二是进一步完善了内部管理制度和业务工作规范。三是建立了建筑企业、房地产开发企业和勘察设计单位信用评价管理办法。通过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我们相信建设系统行业形象会进一步提升,建设市场秩序会进一步规范。

亲爱的网友,建设工作面宽量大,遗留问题积淀较多,加之人员素质参差不齐等,许多问题的解决需要有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我们相信有市委、政府的正确领导,有广大人民群众和网友的热情关注和大力支持,我们的工作一定会做得更好的。





                  巴中市规划和建设局新闻办

                  二OO七年十一月一日

 楼主| 发表于 2010-3-28 14:25 | 显示全部楼层
巴中市建设局  发表于 2010-3-26 16:54


关于网友反映个别开发商违法销售房屋问题的回复

近来,网友发贴反映在巴城存在一房多卖、无证售房、烂尾楼、不办理房屋产权等扰乱房地产市场秩序的违法行为,尤以网友“weales6”以“全市人民联合起来,抵制巴中市建设局、房管局不作为!任由房屋违法销售泛滥!”为题反映最为强烈。我局对此十分重视,现特作以下回复:首先,感谢各位网友对建设执法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感谢对我局工作的监督。对于房地产市场存在的各类违法行为,我局一贯原则是坚决打击,决不姑息。网友提出的“一房多卖”问题,2009年以来,已有3宗案件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了有关人员的刑事责任。近期又陆续接到群众反映一些工程项目存在“一房多卖”的问题,我局将在收集到有力证据后移送公安机关依法严肃查处。对于市民购买的房屋未办理产权证、烂尾楼等问题,例如网友指出的“富民苑”、“七星房产”等,我们在2008年以来就采取了措施,对存在问题较多的烂尾楼项目由市、区政府及相关部门成立了处理遗留问题的专案组进行调查处理。同时,我局积极对此类问题进行协调解决,截止目前,共协调解决了30余起,让购房户拿到产权手续或获得了赔偿。为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保护购房户的合法权益,近年来,我局加大了房地产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多次在新闻媒体以及巴中建设网(www.bzcin.gov.cn)对如何购买房屋、购房后如何维权等问题进行了广泛宣传和引导。但由于一些购房者在购房时不认真查看开发商的相关规划建设手续,也不到相关部门咨询了解,片面相信卖房者的承诺,私下达成了买卖协议,主管部门对此事前一般难以获知,出现问题后调查取证也十分艰难。有鉴于此,我局决定,在近期内对巴城所有在建项目的房屋销售情况进行一次集中清理,届时将邀请新闻记者、社区干部和一些群众代表参加逐一对各工程的房屋销售、产权办理等情况进行清理登记,对违法预售、销售的,依法从严查处,确保社会的公平正义。此复                                                巴中市规划和建设局
二○一○年三月二十六日

发表于 2010-3-28 15:21 | 显示全部楼层
南江这种现象还要严重,金南苑房子卖了5、6年,全部入住了,至今还没有办房产证,主管领导真不懂吗,绝对不是,这样的领导还能当领导真的让人难以置信啊,这样的领导早该好好查查了。

发表于 2010-3-28 15:23 | 显示全部楼层
:call:
  当前版块2016年12月1日之前所发主题贴不支持回复!详情请点击此处>>
复制链接 微信分享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