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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yidz

女子遭强奸不配合,河南洛阳法院判她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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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3-30 10:29 | 显示全部楼层
遇男人强奸,不论在何时何地干何事情,都必须立即停止一切工作,主动积极配合男人的强奸

发表于 2010-3-30 10:48 | 显示全部楼层
不是你死就是我活。这是普通的侵犯吗?那你让女人救强歼犯而后去死?!这种事儿本来就是你死我活的事儿!要不法院去替代那个女?古代多少冤女因这些事投河自尽?应该吗?女人就该这个命啊?看法院那些不是人的东西是选择苟且偷生还是死?他们是畜生、没有文化教养的生存着的就会这么判!

发表于 2010-3-30 11:00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6# q000000


    不可能吧

发表于 2010-3-30 13:36 | 显示全部楼层
应该属正当防卫吧

发表于 2010-3-30 15:40 | 显示全部楼层
以法律文书通告天下女人:凡遇男人强奸,不论在何时何地干何事情,都必须立即停止一切工作,主动积极配合男 ...
古月银河 发表于 2010-3-29 12:49



    可能不哟,会有这样的法律吗,你是个猪呀!

发表于 2010-3-30 17:15 | 显示全部楼层
假新闻吧?

发表于 2010-3-30 19:19 | 显示全部楼层
假作真时真亦假;那么,真作假时,假亦真。
源于生活,高于生活。

发表于 2010-3-30 19:30 | 显示全部楼层
真是天下之大,无奇不有。

发表于 2010-3-30 19:37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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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3-30 20:17 | 显示全部楼层
人家是公务员。

发表于 2010-3-30 20:24 | 显示全部楼层
看看这条假新闻制造者写的检查吧
http://club.kdnet.net/newbbs/dispbbs.asp?boardid=1&id=3330759

发表于 2010-4-2 22:51 | 显示全部楼层
以法律文书通告天下女人:凡遇男人强奸,不论在何时何地干何事情,都必须立即停止一切工作,主动积极配合男人的强奸,违者一律处三年至十年牢狱之刑。

发表于 2010-4-3 13:20 | 显示全部楼层
除了俯卧撑,现在又学会打挺了

发表于 2010-4-3 16:00 | 显示全部楼层
此乃“法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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