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特别关注!广厦利民燃气公司的价格 据广厦利民公司的人说:“关于价格问题。说句实在话,价格是物价部门专管,至于收多收少,既取决于民意又要物价部门核准。那么请问,收费标准怎么会是一个人所为的呢?” 此话看似有理。现我先公示一下价格情况: 兴圣公司曾口价格:
民用气价1.38元、商业用气价1.50元、入户费2850元; 利民公司与曾口镇政府签订的《合作协议》价格: 民用气价1.88元、商业用气价2.30元、入户费3400元(入户费未写入《协议》内); 利民公司目前在梁永收费价格: 民用气价2.68元、
入户费3600元; 梁永群众向上级政府反映后,答复在换表后收费价格: 民用气价1.88元、
入户费3600元 请大家注意,按照他们的说法,上面价格都是在“物价部门专管”、“物价部门核准”之下实行的。利民公司的价格比兴圣公司价格髙出近一倍也是经“核准”的,高出百分之三、四十也是经“核准”的。何以有这样大的差异?利民公司愿收多少都会得到物价局“专管”的“核准”,大家以为这正常吗?你还能指望他们会公正合理如“兴圣”的价格吗?他们甚至还胡诌其价格是“取决于民意”,简直一派胡言!请问,那个老百姓会心甘情愿任人宰割,任人髙收费用?不过还确有其人,但不是用气付费的群众,而是曾口镇“尽心尽力”“为民代劳”的党委书记李永红同志。 曾口镇党委书记李氏其人明知价格相差悬殊,为什么竟要以髙价收费的“利民”排挤合理收费的“兴圣”呢?因为付费是群众掏包,而李书记者却是住在巴中,使用正规收费的“兴圣”气。曾口燃气收费髙低与他家用气付费毫无关系。但是却说明了一个问题,他身为曾口镇“父母官”,他是在为曾口人民的利益而谋吗?你们调查一下,那个曾口人民同意过他们合谋暗定的价格?正因为此故,李魏牵手签订《合作协议》是秘密行动、暗箱操作,根本不让群众知道。那么又是何时“取决于民意”的呢?你们能把此事说得更清楚一些吗? 既然利民公司的价格是 “物价部门核准”的,为什么在李魏《合作协议》爆光后又不敢坚持其价,而立即调整降价,执行兴圣公司价格呢?这不说明他们心怀鬼胎、价格混乱无章吗?如果说他们所执行的兴圣公司价格,也是经“物价部门核准”的正当价格,何以没有明确说清,在利民公司全部占领市场后,继续执行此价格呢?例如入户费,他们的文件说法则是“可暂按现行巴中城区天然气入户安装收费标准2850元/户进行概算,待工程正式实施后,再由物价部门根据相关成本资料核定具体收费标准。”请大家千万要注意,特别是曾口群众要注意,他们在这里埋下了伏笔,他们所谓“暂按”兴圣公司价收费是一个圈套,这是缓兵之计,是欺骗麻痹群众。待市场强占成功,大多居民入户后,他们就会有根有据的拿出“物价部门专管”们的“物价部门核准”文件向群众追收余款。到那时他们的理由堂堂正正,群众则叫屈无门。政府官员会为谁说话呢?马上可以预见:如利民公司在梁永春节前已开通管道供气,但至今仍按罆装气价2.68元收费。群众找上级政府解决,复称合理,待改表后按1`.88元收费。改表后价每方气比兴圣公司价1.38元髙0.50元,入户费3600元,比兴圣公司收费2850元髙750元。他们一经占领曾口市场后,梁永的今天就是曾口的明天。在利民公司的操作下,他们任意抬高收费都会有“根据”;他们抢占地盘,从曾口到巴中的层层政府官员都明邦暗助。这是为什么?恐怕这既是一潭深不可测的雾水,实际也是一个谜底大家都知道的“谜”。 请巴中境内其他乡镇网友特别注意,你们看了该帖后,一定要注意“广厦利民公司”这一特殊现象。未引入天然气公司的地方,一定要拒绝“广厦利民公司”。他们的进入必定与“党政一把手”有钱权交易,他们一经进入,就说明你们已经在你们的“党政一把手”为你们“尽心尽力”办的“好事”下,钻入了圈套,步入了受制于广厦利民公司,并任其宰割的历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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