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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外培训 高考 中考 择校 房产税 贸易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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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大茅坪

请土兴小学校长李紫贤回复(关于初三学生分流金宝职中事宜) (已有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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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4-11 10:36 |
读职中还要好些。我也是读职中出来的。虽然那个时候只考了个专科,但在学校比其它普高生要上手快得多。至少在高中阶段我们还学了好多基础知识啊~别看不起读职高哟!~现在这个年代如果成绩不是很出众的话,宁愿早出来。职高两年就可以高考。那个时候就算考个三本,都比你读三年普高考个二本要好得多!现在高校毕业生就业的压力相当大。再加之分流的这一部份学生,自已应该也想过,如果在一二中去当个矮子,还不如到职中去当个高子!那样就不会有压力!

 楼主| 发表于 2010-4-11 11:06 |
回复关心本贴的TX些:
1:写本贴的目的很简单,学校没有权利也没有强制权限定成绩不好或者差的同学不参加中考,而直接去县职中读书。
2:本人没有贬低去职中读书上学的意思,学校强调帮孩子着手未来,今天已经是信息时代的终端了,周全的考虑才是上策。
3:为了考试学校开集体会议,请问老师们,还有校长,这给给成绩差的50多名同学提前开欢送会还是毕业典礼啊?明显就是歧视啊,教书育人做到这点,有意思吗?还不如和留守孩子的父母一起在外面打工。可惜了阳光工资给你们发了~~~~~~~~~~
4:无论我们做何种行业,都应该有道德,对于这件事学校校长起到推波助澜的作用,上面有文件了,我们执行了,以前看好李二哥,现在反而觉得他是来土兴蒙教育政绩的,大家算一算
按照学校有300人的中考人数,一下子基数少了50人,那么中考的比例大了,这种手段觉得比狗吃了还不为过。

百年树人,这是每个学校都写了的,但是我们乡村教育缺少的不是钱和关爱,关键是教师的良心,如果连校长的良心都遭狗吃了,看了我写的帖子连狗不读。

发表于 2010-4-11 11:13 |
我觉得,在初三学校考虑分流时,不妨把家长召集一下,开个座谈会,讨论讨论也好!毕竟是一个孩子的一辈子啊 ...
蔓蔓草 发表于 2010-4-11 10:14 http://bbs.mala.cn/images/common/back.gif



    支持!工作到位!

发表于 2010-4-11 11:52 |
回复关心本贴的TX些:
1:写本贴的目的很简单,学校没有权利也没有强制权限定成绩不好或者差的同学不参加中 ...
大茅坪 发表于 2010-4-11 11:06 http://bbs.mala.cn/images/common/back.gif



    网友,嘴下留情!

发表于 2010-4-11 18:09 |
这是大政策规定的:)

发表于 2010-4-13 00:10 |
1、每个职中生有1000-2000元招生补助。。。(这个是给有联系的学校或者招生老师或者招生个人的。)

2、每个农村职中生可以申请困难补助,大约一学期1000元,年2000元左右(地震补助已经取消,农村特困生补助正在进行时)。。。

3、正常职中或者中职学校收费年不超过2000(国家重点中专价格)元含住宿费。。。。

这样算下来,基本上读中职或者职中应该不需要家长掏一分钱,而且还会赚大约500元。

以上是今年的政策。。。。。以后的暂时不知道。

发表于 2010-4-14 11:28 |
不去就得了啊。怎么还当回事在说?

发表于 2010-5-9 21:57 |
当校长也不好当啊???

发表于 2010-5-10 17:06 |
四川省教育厅关于严格禁止组织初三学生分流的紧急通知   川教函[2010]181号明文规定,凡是组织中三未毕业的学生读职高无论什么原因都不允许,都是违法的。不信你查一下。

发表于 2010-5-10 17:08 |
不过是2010年3月底才开始禁止。

发表于 2010-5-10 17:09 |
专项清理工作组省教厅联系人:刘卓   联系电话:028—86110549

发表于 2010-5-10 17:10 |
网上百度一下就知道了,伙计

发表于 2010-5-10 17:10 |
关于严格禁止组织初三学生分流的



紧急通知



各中学:

根据攀枝花市教育局转发《四川省教育厅关于严格禁止组织初三学生分流的紧急通知》的通知精神(攀教基〔2010 〕14 号)现将《四川省教育厅关于严格禁止组织初三学生分流的紧急通知》(川教函〔2010 〕181 号)转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文件精神,不得违规组织初三学生分流,确保学生顺利完成九年义务教育。各学校要高度重视、认真自查,并将自查情况以电子邮件上报到仁和区区教育局教育科。

附件:四川省教育厅关于严格禁止组织初三学生分流的紧急通知



攀枝花市仁和区教育局

                           二○一○年四月十二日




                                                  















四川省教育厅关于严格禁止组织初



三学生分流的紧急通知



川教函〔2010 〕181 号


各市、州教育局:


  春季开学以来,我厅不断接到学生和家长电话举报或来厅上访,反映一些地区、学校和教师组织初三年级学生分流读职业技术学校,有的甚至采取强制措施,不让学生报到上课,停课动员,不去读职业技术学校的不让参加中考,不办毕业证等。这些做法严重违反了《义务教育法》和省教育厅规范办学行为的相关规定,侵害了学生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引起了部分学生及家长强烈不满,给学校、社会带来不稳定隐患。现就严格禁止组织初三学生 分流紧急通知如下:

一、各地、各校必须严格执行 《义务教育法》和省教育厅规 范办学行为的相关规定,依法保障学生接受九年义务教育的权利。任何学校、单位和个人不得以完成职教招生计划、学生自愿、由职校完成义务教育课程等种种理由为借口,违反法律相关规定,组织或变相组织初三学生分流上职业技术学校,不得强制将学生拒之校门外。义务教育学校应当按照国家规定标准完成教育教学任务,保证让每个学生达到国家规定的教育年限和基本质量要求,不得以任何借口将所谓差生提前分流出校。

二、采取坚决措施立即纠正违规行为。停课动员的学校必须 立即复课;因分流失学的学生,学校必须无条件接收回校继续学习,并妥善做好教学安排,不得将学生拒之门外;不得将中职招生任务硬性下达初中学校;严格规范招生宣传,坚决查处买卖生源,借招生非法谋利行为;切实加强控辍保学工作,落实控辍责任,切实防止初中学生辍学率反弹。

   三、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旗帜鲜明执行相关规定,不得支持、 默许学校组织初三学生分流。各地接通知后要立即进行督促检查认真纠正处理违规行为,确保类似情况不再发生。对群众多次反映举报的违规行为,不予认真核查处理,造成严重后果的,省教育厅将追究所在市、州教育行政部门的责任。请各地将落实本通知情况于4 月15 日前书面报省教育厅。(联系人:刘卓  联系电话:028-86110549 )

特此通知


                           二○一○年三月三十一日

发表于 2010-5-10 22:29 |
[b]人们对职业教育认识不够,教育机构宣传也不深入。一切都是钱钱惹的祸,职业招生的猫腻太多了,招生已越来越市场化了,**局、**员、*长、*师都想啃一口,奈何全国上下都如此。难言之隐一笑了之,认了吧。
只是现在的人越来越不厚道了,中考为什么不让所有的学生都参加呢?即使考不上普高也让家长和学生心服口服。

发表于 2010-9-20 23:22 |
回复 8# scbzjob


    500哟呵呵

发表于 2010-9-21 13:45 |
:lol发表一点不成熟的意见就当看那瓜娃子那个在这儿乱写乱画;P
  对于学校校长把学生送到职中也是校长的无赖。教育局弄的这个初三分流学生必须在县内就读的政策,这是对学生的不负责任。读职中并不比读普高差,现在的问题就出在平昌的职中软硬件太差了,可以说没法看,平昌教育局对于职中的投如不大,这使使有些学生去了职中以后又了受骗的感觉。好的职中读了之后可以学得几技之长,也好找工作,工资也不低,不比那些大专,本科生差。在我们平昌县也许本科不得了,在沿海城市你要是不小心一个脯爬下去可以按到几个本科生,在到处游荡无所事事。而职中的学生在外就业就轻松些,有技多不压身:lol
好了就说到这儿,又不同意见的大家都聊聊~~

 楼主| 发表于 2012-3-27 11:48 |
老帖顶置,大家出一个方案,给娃儿些说一条阳光大道

发表于 2012-3-27 18:24 |
解释有必要

发表于 2012-3-27 20:26 |
李紫贤校长你有这个权利吗?
发表于 2012-3-27 23:51 |
回复 大茅坪 的帖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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