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辣社区-四川第一网络社区

校外培训 高考 中考 择校 房产税 贸易战
阅读: 4929|评论: 51

我们是弱势!难道注定该放弃公平和正义?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0-5-2 00:37 | |阅读模式
要治腐必需先正司法!否则治表不治本,有啥子作用,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把根拔掉,要治腐必需先正司法!最终解决问题的还是我们手上这部凝聚中国人智慧的法律。司法腐败是最大的腐败,也是最大的黑恶!最大的毒瘤!对于那些黑法院,黑法官来说,法律不能就象挂在马桶边的东西,急的时候拿来擦屁股?重庆永川法院强奸法律,开庭当儿戏?老百姓当猴子耍?一个小官司,十年辛酸路!反反复复同一案子重复受理开庭,花样百出,尸刀令牌耍净不解决冤案!这是为什么啊!?司法为民?你的公信力何在?你执法者诚信何在?你道义何在???执法者的素质和形象同样都重要!今天是2010年4月29日我和父亲曾德明一大早起来,专程坐车几个小时去重庆高级人民法院申诉,走到神圣的重庆高院的大门时已是中午了,只好等到下午开门进去了,上次也是专程到高院申诉,当时是高院周法官(具体姓名他不说,只说姓周)接待的,可能是高院当时可能在搞形象工程吧,到处都在装修,乱七八糙一片,申诉的人们都是挤在一个狭小的过道里的等房间里面的人接待的,时间是2009年12月31日,周法官和我“辩论”了半天,总算收下了申诉材料,我父亲当时知道后也很高兴啊!于是等了几个月后一直没有消息,所以又再次踏进了高院的大门,这次不同了,一切都显得那么规范,申诉的人不再拥挤了,都有专门的座位,前去的人事先还要电脑登记拿号码等待,坐排排吃果果,次序井然的值得称赞!感觉象进了手机移动公司的营业厅一样很舒服,但是轮到我父亲问其申诉情况时,接待的李世平法官一口否认我们去年12月31日去过高院申诉,我们的申诉情况就在她嘴里就这么“人间蒸法”了,全部都没有道理了,最后一口咬定,高院管不了,程序已经在中院了结了,没路走了,没得办法,只好我和父亲又找了重庆人大,最后又走到重庆第五中级人民法院,由胡法官接的申诉材料,她认为没写好,但是答应可以回家去写,写好通过邮电局寄!我没办法只好走了,想了一下,象重庆高院这样都可以乱打翻天印,翻脸不认人,那有诚信可言?我返回去,叫胡法官拿了电话号码才走了,因为我们申诉的老百信也只有留一手,不然又是“脚杆跑断,累到吐血,到头来一文不值”?怎么办???
打赏

微信扫一扫,转发朋友圈

已有 0 人转发至微信朋友圈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麻辣社区平台所有图文、视频,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麻辣社区平台所有图文、视频,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楼主| 发表于 2010-5-2 00:38 |
喊天!只能向天呐喊了!?
一次不公正的执法,抵得上十次犯罪。损害的不是老百姓的一点小利益,还损害法律的尊严!损害党和国家在老百姓心里的形象!?以后就这样一个模式法院来审民事案件!先搞调解,谁不服,就拘留加罚款,搞完了,又不服,就写信叫你来交钱重新就同一案子搞第二次开庭审理,再不服,又开庭搞听证,再再不服,上级法院又来搞听证,再再再不服,又搞座谈嘛,再再 再再。。。。。。?搞得你一个小老百姓精疲力尽,自己倒不如去跳楼算了。。。。。这都叫“法”??????民心不能动摇!玩飞机,包十奶,你也许都行,不过不能仗着手中权力玩弄老百姓?天下没有任何人玩得起!司法腐败中的执法者不是菜市场的小贩,谁的钱势大,公正就卖给谁?!这个案子荒唐之处就是一个重复受理开庭,不要小看这个问题,打个比方,你今天早上去买小菜,菜贩说¥元#斤,钱拿了,秤称了,你忍不住说了一句“这菜上有虫哦”他一听把菜一倒说,不行,重新拿钱重新称秤,你忍了这口气,重新拿了钱看他又称了一次,心想这一下总可以了吧?那知他把菜一倒,说他只能卖一次,称一次,你来买了多次就是你不对了,你可以走了。。。。。。。请问你是啥子感觉?所以司法腐败,请不要失信于民啊!老百姓不是你手里的玩物啊!是你们的衣食父母!?:
在2000永民初字1007号案子中,我以侵权为由起诉到永川法院,在起诉时去立案庭交起诉状,法院二楼冲下来一个人[工作人员]对我吼,[你去找报社嘛,去找电视台嘛。。。。]态度极其恶劣,所以我手上的案子的受理通知书是两份就是这样来的,很不容易受理了,法官吴志祥又叫我撤,说[撤了还一半起诉费给你,你反正始终都是败诉],。我坚决不撤,这样等道开庭,其他人来了,唯一就李昌模不来,吴志祥坚决不开庭审理,下裁定说我无主体资格,车的主体是余远群,所以为了起诉开庭陈有智,余远群又出具4月30日将车转让给曾德明的协仪书,这就是证具的来历,在吴志祥的审理中,李昌模给他打电话,我就站在他旁边,李昌模在电话里叫吴法官煽我一耳光,吴法官还专门把电话拿给我听,我气得很,他又解释[看嘛!别人有事来不到。]这是原话! 李长述法官开庭,被告和原告安排在法院的一个会议室,原被告坐成一排,李长述在审理中拿着合同书问陈有智‘难道你能把它吃了哇?’这时陈有智请的那律师是个老头,一下从座位上跳起来,指着李长述一阵狂骂,说,《李长述:老子当法官,你还在包尿片,你算个甚摸***东西,你敢这样判下来,老子就要扣你屁眼。。。。。。,这时我陪我母亲在旁边,张正权也按我母亲在骂,我一说话,伤口就痛,我就把李法官看着,李法官就朝张正权哄起来,《你嘴巴不闭倒要傍尸臭啊,不许说话。。。。。》由于吵得凶,法院有人来把门关了,看热闹的也邀走了,这时有人进来叫李长述去接了电话,李法官回来就强行调解,不签字就关起来,还要法款,搞到了天黑,签字才放人走。。。。。。 尊敬的中院王院长!这个案子我还想补充一点,就是关于证据问题,我手上的材料一大堆了,你们法院开的那么多座谈纪录和庭审纪录,这些都可以写一部长篇小说了,我想不应该存在证据不足的说法了吧?周敏法官开庭开了一半就走了,说不关她的事,在法庭门口用手向天上指了一下。。。。。????请问青天白日在那里?难道我们又走高院,高院又来叫中院答复,中院指永川法院,我又跑来跑去再花十年来申诉。求你中院给条路走?这只是一个小小的民事官司啊

 楼主| 发表于 2010-5-7 20:51 |
依法治国,按照法律程序办,都十年了!反反复复搞成这样,请问这叫什么程序?这就是你们重庆法院的“司法为民”吗?

发表于 2010-5-8 10:05 |
等你消息.我看多的时候就是官逼民啊

 楼主| 发表于 2010-5-26 00:16 |
与狼交锋!枪响该在丛林深处!?山上的狼多了,到村庄里伤人,那么赶走了是不是就万事大吉了呢?我觉的不是,因为那些没死的老狼会躲在密林深出添舐伤口,等一切平静下来,他们还会组织狼群下山来,来的更猛烈和狡猾。害人更深。村民们何不大家团结起来,带上正义的猎枪深入丛林深出去主动找深藏在黑暗中的狼穴呢?去喝狼血,吃狼肉!挖野兽的老巢,挫骨扬灰呢?让枪响在密林的最深出!就连那些随狼穴做巢的吃腐肉的衰鸟们也惊飞四起,自动消失!深林的上空就是明媚的阳光,一小团升起的黑云自然烟飞灰灭了!硝烟拌着腐臭来的快,消的尽,那九只扰民的麻雀一只不剩!!!重庆的打黑搞得好!应该继续深入,治腐先正司法!断流先闭水源!响鼓还要用重锤,警钟要长鸣!

发表于 2010-5-29 20:52 |
顶.gif

 楼主| 发表于 2010-7-8 21:21 |
腐败、黑暗的重庆法院!法律是什么?难道是马桶边的纸吗?急的时候拿来擦屁股???强烈呼吁把那些黑法官清理出司法队伍,让老百姓头上的天气明朗起来,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发表于 2010-7-8 22:25 |
{:3_41:}

 楼主| 发表于 2010-8-18 22:43 |
四只猴子的故事,论重庆的司法腐败!?当不公正的法律得不到纠正时,这个社会的正义就会变形,我想起了四只猴子的故事!共大家思考吧,一个铁笼里关了一只猴子,人为开始用它做实验,当它饿的发昏时,挂一只香蕉在里面,它一去动香蕉,于是就朝它射一身水,多次后,猴再饿也不敢动香蕉了,这时放第二只猴子进铁笼,同样猴饿了,在里面挂香蕉,不同的当第二只猴去拿香蕉时,还是朝第一只猴射水,这样人为制造不公正的结果是----只要第二只猴去拿香焦,那么第一只猴就会把这只“不懂事”的猴暴打一顿,至到第二只猴再饿,见了香焦也不敢去拿了,这样再放第三只猴,结果它去拿香焦,也会被暴打,不同的只是,前两只猴一见它去拿那该死的香焦,两个就一起冲上去把可怜的第三只猴暴打一顿,接着到了第四只猴进去后,铁笼不再放香焦了,但是三只先进去的一起冲了上去,把可怜的这第四只猴打个昏头转向,不知所错,这样暴力形成了,在这个笼子里再放多少猴也会乱成一团。。。。。杯具的,暴乱的猴社会行成了。。。。。??????对于重庆法院的腐败,我该呐喊还是做沉默的羔羊?依法治国,按照法律程序办,都十年了!反反复复搞成这样,请问这叫什么程序?这就是你们重庆法院的“司法为民”吗?主要是这个案子,重庆永川法院违法,一个案子先抛开实体是否公正,单程序就违法了,重复受理开庭是法院面对老百姓的申诉时,通知重新受理开庭的,事后又自己对这个事实进行否定,这样就产生了一个马拉松的官司,上下法院相互袒护,你跑断腿也无法。这就是司法腐败啊!!!!!!!!!!!!!!!!!!!!!!!!!!!!!!!!!!!!!!!!!!!!!!徘徊在重庆法院大门的一斤二两六钱的良知在那里?这个小官司都是十个春秋了!这一次又千里遥遥冒着重庆火炉40几度的热浪走到重庆高级人民法院的大门,由于事先没预约,所以没有等到立案庭的黄新木法官,只好叫人转交材料了,出了高院的大门,又去了重庆人大去申诉,每次一交材料就是一大堆!反反复复就这样走了十年的辛酸路!看着这堆印着重庆法院鲜红公章的各种各样千奇百怪的法律文书,心里不是个滋味啊!又会有谁去看这些内容啊!会有谁来体味一下一个弱势的穷老百姓的辛酸?所以突发奇想,找个杆秤称了一下申诉书的重量。一斤二两六钱还多一点点,纸的重量好称,可是称人良心的秤该在那里去寻呢?在法律的黑暗待屠的羊圈里,我们该呐喊还是做沉默的羔羊?

发表于 2010-8-19 08:42 |
可以先去找当地的法律援助嘛……不然,人在他乡,人生地不熟的,肯定受很大冤枉气。

发表于 2010-8-19 08:44 |
通过法律援助后,事实明了,法律依据清楚。那边还是没有消息,可以通过他们喊你的找媒体曝光……
如果确有道理,可以到北京去晃哈嘛……

发表于 2010-8-19 11:26 |
{:2_29:}

发表于 2010-8-19 12:26 |
重庆打黑没打永川?

发表于 2010-8-20 09:27 |
看样子很多人没有搞懂法律的真正概念哦,政治书上说资本主交法律是资产阶级统治人民的一种工具,社会主义法律又当何解?

 楼主| 发表于 2010-8-22 14:44 |
重庆法院的不作为?胡作为?化骨绵掌的手法好厉害啊?

 楼主| 发表于 2010-9-27 18:41 |
呐喊!到底是谁在沦殇重庆的司法公信力? 难道老百姓要个公道就这样难?
顾大局 识大体
  
  天大的冤屈也不能质疑重庆司法当局的公信力
  
  破坏来之不易的 严打局面.{215948598}回复这句话:面子重要?还是司法为民重要?久拖不决?这就是重庆司法当局的公信力?老百姓要的是实事求是的办老百姓事的作风

 楼主| 发表于 2010-11-28 02:15 |
找个杆秤称了一下申诉书的重量。一斤二两六钱还多一点点,纸的重量好称,可是称人良心的秤该在那里去寻呢?

 楼主| 发表于 2010-12-17 23:25 |
公正、廉洁、为民既是司法的庭训也应成为司法的宗旨,更重要的应该要落到实处

发表于 2010-12-23 17:43 |
重庆永川法院强奸法律,开庭当儿戏?老百姓当猴子耍?一个小官司,十年辛酸路!反反复复同一案子重复受理开庭,花样百出,尸刀令牌耍净不解决冤案!这是为什么啊!?

 楼主| 发表于 2011-1-4 17:15 |
重庆永川法院强奸法律,开庭当儿戏?老百姓当猴子耍?一个小官司,十年辛酸路!反反复复同一案子重复受理开庭,花样百出,尸刀令牌耍净不解决冤案!这是为什么啊!?
复制链接 微信分享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