喊天!只能向天呐喊了!?
一次不公正的执法,抵得上十次犯罪。损害的不是老百姓的一点小利益,还损害法律的尊严!损害党和国家在老百姓心里的形象!?以后就这样一个模式法院来审民事案件!先搞调解,谁不服,就拘留加罚款,搞完了,又不服,就写信叫你来交钱重新就同一案子搞第二次开庭审理,再不服,又开庭搞听证,再再不服,上级法院又来搞听证,再再再不服,又搞座谈嘛,再再 再再。。。。。。?搞得你一个小老百姓精疲力尽,自己倒不如去跳楼算了。。。。。这都叫“法”??????民心不能动摇!玩飞机,包十奶,你也许都行,不过不能仗着手中权力玩弄老百姓?天下没有任何人玩得起!司法腐败中的执法者不是菜市场的小贩,谁的钱势大,公正就卖给谁?!这个案子荒唐之处就是一个重复受理开庭,不要小看这个问题,打个比方,你今天早上去买小菜,菜贩说¥元#斤,钱拿了,秤称了,你忍不住说了一句“这菜上有虫哦”他一听把菜一倒说,不行,重新拿钱重新称秤,你忍了这口气,重新拿了钱看他又称了一次,心想这一下总可以了吧?那知他把菜一倒,说他只能卖一次,称一次,你来买了多次就是你不对了,你可以走了。。。。。。。请问你是啥子感觉?所以司法腐败,请不要失信于民啊!老百姓不是你手里的玩物啊!是你们的衣食父母!?:
在2000永民初字1007号案子中,我以侵权为由起诉到永川法院,在起诉时去立案庭交起诉状,法院二楼冲下来一个人[工作人员]对我吼,[你去找报社嘛,去找电视台嘛。。。。]态度极其恶劣,所以我手上的案子的受理通知书是两份就是这样来的,很不容易受理了,法官吴志祥又叫我撤,说[撤了还一半起诉费给你,你反正始终都是败诉],。我坚决不撤,这样等道开庭,其他人来了,唯一就李昌模不来,吴志祥坚决不开庭审理,下裁定说我无主体资格,车的主体是余远群,所以为了起诉开庭陈有智,余远群又出具4月30日将车转让给曾德明的协仪书,这就是证具的来历,在吴志祥的审理中,李昌模给他打电话,我就站在他旁边,李昌模在电话里叫吴法官煽我一耳光,吴法官还专门把电话拿给我听,我气得很,他又解释[看嘛!别人有事来不到。]这是原话! 李长述法官开庭,被告和原告安排在法院的一个会议室,原被告坐成一排,李长述在审理中拿着合同书问陈有智‘难道你能把它吃了哇?’这时陈有智请的那律师是个老头,一下从座位上跳起来,指着李长述一阵狂骂,说,《李长述:老子当法官,你还在包尿片,你算个甚摸***东西,你敢这样判下来,老子就要扣你屁眼。。。。。。,这时我陪我母亲在旁边,张正权也按我母亲在骂,我一说话,伤口就痛,我就把李法官看着,李法官就朝张正权哄起来,《你嘴巴不闭倒要傍尸臭啊,不许说话。。。。。》由于吵得凶,法院有人来把门关了,看热闹的也邀走了,这时有人进来叫李长述去接了电话,李法官回来就强行调解,不签字就关起来,还要法款,搞到了天黑,签字才放人走。。。。。。 尊敬的中院王院长!这个案子我还想补充一点,就是关于证据问题,我手上的材料一大堆了,你们法院开的那么多座谈纪录和庭审纪录,这些都可以写一部长篇小说了,我想不应该存在证据不足的说法了吧?周敏法官开庭开了一半就走了,说不关她的事,在法庭门口用手向天上指了一下。。。。。????请问青天白日在那里?难道我们又走高院,高院又来叫中院答复,中院指永川法院,我又跑来跑去再花十年来申诉。求你中院给条路走?这只是一个小小的民事官司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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