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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近些年来,我国地区、城乡、行业、群体间的收入差距有所加大,分配格局失衡导致部分社会财富向少数人集中,收入差距已经超过警戒“红线”,由此带来的诸多问题正日益成为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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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存环境
不可再生的矿产资源也被少数人占据、利用并迅速暴富。在全国产煤大县山西左云,记者了解到,近年来这里诞生了数以百计、身家亿万的“煤老板”,但当地农民人均纯收入只有4359元,比全国平均水平还低400多元。
“资源要素分配不公,加剧了社会财富的分配不公,也是分配手段调节失灵、贫富差距拉大的“症结”。”国家发改委宏观经济研究院常修泽教授说。
许多专家还认为,近年来,资本市场的“火热”表现,尤其是投机性投资行为的盛行,也进一步强化了资本财富的累积效应,拉大了资本收益与劳动收益、实业收益的差距,造成了“有钱的越来越有钱,没钱的越来越没钱”的局面。而且,资本与土地、资源三者之间互相拉升,加剧了贫富差距。 一直存在“屁股决定腰包”的怪现象 清华大学教授魏杰、陕西省社科院副院长石英等人说,长期以来,我国收入分配领域一直存在着“屁股决定腰包”的怪现象,收入高低靠的不是聪明才智和勤奋劳动,而是靠“抢身份”和“抢行业”。如果能“抢”到电力、电信、石油、金融、烟草等垄断行业,或是“抢”到公务员和事业单位身份,就等于“抢”到了高收入、高福利、高阶层。 采访中,许多人对以垄断和“身份”为代表的“权力分配”表示极端不满。他们认为,国家必须弱化权力在分配格局中的作用,合理调整各行业、群体间的收入差距,才能降低社会矛盾“燃点”,实现和谐与稳定。 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统计,目前电力、电信、金融、保险、烟草等行业职工平均工资是其他行业职工的2倍到3倍,如果加上工资外收入和职工福利待遇上的差异,实际差距可能更大。截至2008年底,机关公务员退休金水平是企业的2.1倍,事业单位月均养老金是企业的1.8倍。 专家们认为,这种依赖于政策保护和资源垄断的“权力分配”,有悖于社会主义按劳分配原则,严重侵害了个人发展权,扭曲了收入分配格局。其在不同行业、不同群体间造成收入悬殊落差的同时,也在人们心里划上了一道深深的鸿沟。 近年来,大学毕业生争抢“吃皇粮”,甚至出现千余人竞争一个公务员岗位的现象。同时,垄断行业的高工资也屡屡遭到质疑。专家认为,国家应通过多个途径,减轻“权力决定收入”的消极影响,平复社会失衡心理。 收入分配五花八门 白黑灰血金“五色炫目” “灰色收入”和“黑色收入”造成了国民大量“隐性收入”的存在,使得社会财富底数不清。中国改革基金会国民经济研究所副所长王小鲁2007年曾发表过一项研究,推算当时每年至少有4万亿元以上的不规范“隐性收入”。还有专家认为,目前我国工薪收入占总收入的比重只有1/3,国家能够监控的只有“白色收入”,这意味着大量收入脱离了所得税调节范围,游离于监管之外。 由于收入分配渠道复杂,同时缺乏基础性的国民收入记录制度,我国居民的收入渠道也呈现五花八门的状态。近日,记者在全国15个省区市采访了大量专家学者和基层干部群众,大家比较认同可以用白色、黑色、灰色、血色、金色5种“颜色收入”来概括当前形形色色的收入。 5种“颜色收入”既相对独立,也有交叉的地方。具体来讲,“白色收入”指正常的工资、福利等企法收入;“黑色收入”指通过贪污受贿、偷盗抢劫、欺诈贩毒等违法手段获得的非法收入;“灰色收入”指介于合法与非法之间的收入,在我国当前非常普遍;“血色收入”指那些突破人类文明底线,以牺牲他人的生命和用鲜血榨取的收入,如黑砖窑、黑煤窑等;“金色收入了”指利用黄金、股票、期货等资本获得的收入。 专家认为,这5种“颜色收入”既依据了收入的合法性,也参考了社会道德标准,基本概括了当前中国收入分配的主要渠道和方式,是一种容易被人们接受的、形象化的描述当前收入的表达方式。 部分高收入居民存在大量“隐性收入” 中国经济改革研究基金会国民经济研究所副所长王小鲁长期研究“灰色收入”问题,几年前,他曾对全国几十个市县的2000多名不同收入阶层居民的家庭收支情况做了调查,发现部分高收入居民存在大量“隐性收入”。 一些专家认为,当前收入分配差距加大的另一个重要原因,是由于制度不健全所导致的腐败问题,包括大量的“灰色收入”和非法收入。 调查证明,城镇居民收入中没有被统计到的收入估计高达4.8万亿元,遗漏主要发生在占城镇居民家庭10%的高收入户,占全部遗漏收入的3/4。与此同时,频发的腐败案也暴露出个别干部对公共财富的巨额侵占。据最高人民检察院统计,仅2009年,全国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大案18191件:查办涉嫌犯罪的县处级以上国家工作人员2670人,其中厅局级204人、省部级8人。中石化原董事长陈同海受贿近2亿元,创下新中国成立以来最大单笔受贿额1.6亿元的纪录。 专家认为,腐败对收入分配的影响主要有三个方面: 一是扰乱了分配秩序,初次分配市场调节失灵,再分配领域又形成“逆向分配”,使本该用于低收入群体的资金通过非正当途径转移到权力相关者手中,加剧了分配不公;二是导致个人收入无法核清,制度设计失去基本前提;三是处于既得利益集团的腐败分子,有能力、也必将成为收入分配改革的最大“拦路虎”。 多位采访对象反映,虽然腐败不直接属于收入分配范畴,但它却渗透和影响着分配格局。西安一家动漫公司的总经理李斌说,现在,不管是搞房地产、办煤矿,还是想进垄断企业或当公务员,要想借此进入高收入阶层,往往要靠“关系”和“票子”开道。只要这种腐败“潜规则”存在,收入分配就无法“阳光”。 分配面临“十字路口” “虽然现在社会对贫富差距的忍受力比过去提高了,但如果不遏制贫富悬殊和分配不公加剧的势头,后果可能不堪设想。”国家发改委社会发展研究所所长杨宜勇说,去年我国人均G D P已接近3700美元,经济发展转型和社会结构重塑都进入了关键阶段。拉美国家的实践证明,这一阶段尤其要防止出现经济增长停滞、贫富差距拉大以及社会动荡。 苏海南认为,收入分配体系的不健全是造成收入分配问题突出的直接原因。在一次分配中,没有明确合理的国家、企业、居民三者的分配比例关系,劳动报酬偏低,没有建立劳动报酬的正常增长机制;在二次分配中,没有以制度形式明确各级财政用于社会保障以及转移支付的支出比例,难保二次分配的公平性、合理性;三次分配规模小,慈善捐赠有待健全机制,调节功能有限。 一次分配的不合理使“强资本、弱劳动”趋势不断强化。当前初次分配过于“亲资本”,劳动者报酬占比总体偏低,劳动者工资增长赶不上企业利润增长。苏海南说,在发达国家,工资一般会占企业运营成本的50%左右,而在我国则不到10%。 而在二次分配中,由于现有社保制度不够完善,二次分配领域甚至出现“逆向调节”现象。据全国总工会透露,在城镇就业人员中,养老、医疗保险参保率仅为62%和60%;农民工的参保水平更低。 有关专家认为,要守住贫富差距的“红线”,需尽快启动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多管齐下、各方配合的原则,结合深层次原因和直接原因设计系统的改革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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缩小差距, 不知从哪里着手~~~~~~~?????? 水生木 发表于 2010-5-15 19:22 http://bbs.mala.cn/images/common/back.gi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