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打工一氧化碳中毒成植物人,女儿应该找谁理赔? 我叫:李金春。家住四川省南充市高坪区黄溪乡棕树桥村一组。家有四口人,母亲务农,现身心受到严重打击,已被呕得神魂颠倒。弟弟上高三,原本幸福温暖的家就这样被毁灭了,原本成绩优秀的弟弟六月高考的他,现被迫无奈辍学。现这个家就靠我一个人微薄的收入来支撑着这个家。到现在我也无能为力了。 我父亲:李仕宽,男,50岁。复员退伍军人,原健康人,于2009年正月十九日到2010年1月20日中午前,在四川省岳池电力建设总公司,法人:杨达金。上班共计十一月。我父亲负责守工地,但于今年1月20日中午,该公司电建三十处的项目负责人:胡学华胡吉刚父子派人李燕春及生母(向某)从河南郑州一同把我父亲送到南充高坪车站,叫我去接我父亲。我当时接到我父亲,我发现父亲说话非常吃力,声音非常沙哑,我就问其该母女,该母女欺骗我说是重感冒,随后立即逃走。把有关我父亲的一切东西全部销毁,包括身份证都被销毁了。但他们走后没十分钟,我父亲突然四肢僵硬,全身发抖,瞳孔放大,说不出话来,没法行走,连上车都没法。我突然看见父亲的手背手腕全是针孔。我这时立即把父亲送入医院去治疗,但通过医生的临床诊断和检查结果。竟然是:一氧化碳中毒迟发性脑病现成植物人,现我们自己医治四个多月,花去一二十万医药费。到现在一直不闻不问,一分医药费都没给。多次找到该公司,该公司一直隐瞒事实,推卸责任,甚至推到在火车上一氧化碳中毒,甚至还对我施行暴力,还威胁我说走不出岳池县,要把我弄死在岳池。找到岳池有关部门,如劳动部门,建设部门,信访部门,派出所及岳池县政府、广安市信访局、广安市政府,都说不是他们的管辖范围,都在互相推脱。 请求大家帮帮我这个家,救救我父亲,救救我这个弱女子,救救我这个受害的家庭,目前我全家人生活在黑白势力的威胁中,恐吓中,过着日无窘迫的日子。真的这世上不让人活了。 注:这全是真实的。
我要求须得到以下八个要求形成书面材料: 1、父亲上班的所有工程,住所,工种,工友名单及联系方式; 2、父亲事发工程地,住所,工种,业主方等。事发原因,事发情况,在场工友名单及联系方式,身份证号码,是哪些工友陪同就医; 3、父亲的抢救医院,病历史提供; 4、四川省岳池电力建设总公司与电建三十处项目负责人胡学华所签的挂靠协议合同; 5、确认为工伤; 6、给付前后期医药费;结清我父亲上班期间的工资; 7、要求给付工伤保险待遇,及工伤导致的一切赔偿; 8、要求给付家属参与处理的各种费用;
联系人:李金春
电话:13990763344或13882669474
备注: 邮箱:447893887@qq.com备注:总公司名称:四川省岳池电力建设总公司。法人:杨达金 总公司地址:四川省岳池县九龙大街50号 电建三十处项目负责人;胡学华 胡学华身份证号码:512923196301094294 2010年5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