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国思想家孟德斯鸠所说,“一切有权力的人,都容易滥用权力,这是万古不易的一条经验。权力从“无边”到“有限”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需要。权力界限的模糊与权力运作程序的缺失,造成了权力运行的随意性和职权的弹性过大,导致了某些官员不作为、乱作为,越权行政,甚至权力寻租等现象的出现。
“权”大于《法》 致使达州市通川区柴市花园 不稳定混乱不断升级 2010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就城乡建设部《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规则》(以下简称《规则》)第六条 物业所在地的区、县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和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对设立业主大会和选举业主委员会给予指导和协助,负责对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的日常活动进行指导和监督。第三十三条业主委员会应当自选举产生之日起30日内,持下列文件向物业所在地的区、县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和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办理备案手续。明确街道办事处有监督指导和办理备案手续的职能和义务。而达州市通川区东城凉水井社区把这样的职能和义务转化成一种手中的控制权利。社区主任一意孤行,在社区所辖地柴市花园小区业主委员会根据国家《经济合同法》和《规则》程序要求,拟订解聘三年来不按《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实施超常规野蛮管理、破坏性管理,多次要求整改无果的“宜家物业服务管理公司”柴市花园管理处时,指使和协助小区有特定关系,意想进入业主委员会的业主横加干预,社区主任个人放大手中权利,超越《规则》原则要求,导演一幕幕闹剧。意想推翻披荆斩棘艰苦创立的首届业主委员会,致使业委会成员为三年来为小区全体业主付出的功德被无端歪曲,用推在前台的人员捏造一系列事实污蔑和诽谤攻击个人,一步步滥用权力到无法自圆其说。致使业主委员会正常行使工作无法推动,十分被动,人力物力财力损失巨大,人格、公信力大大受损难以弥补。致使6月13日夜矛盾升级(是她们策划之中的情节),社区主任默认的所谓二届业主委员会成员,即一个小区业主和一个非业主“情绪失控”(予设的情节)砸烂柴市花园业主委员会办公室桌椅、花瓶、玻璃、文件柜等公益公共设施设备事件。损失数千元,影响十分恶劣和深远。 人们不难证明她们一起利用《规则》职能和义务,转化成权利寻租或建立利益共同体。伤害和愚弄的是柴市花园全体业主,亵渎的国家《刑法》和依据《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制定的《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规则》。 社区主任从3月31日来,多次强调我电话安排的小区人员是原来社区自保组长,是来维稳的……如今摇身一变成了小区“二届业主委员会副主任”官衔。 达州市通川区首届业主委员会自然成了国家新《规则》今年1月1日实施以来,赋予社区权利的控制下炒掉的全国第一个业主委员会。 我们看看她们共同制造和参加的维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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