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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法律已死,路过烧纸。法律没死,怎会如此?续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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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4-30 22:59 | 显示全部楼层
:Q什么是法呀!!好久没听说了!!!!!!!!!!!!

发表于 2012-5-1 00:01 | 显示全部楼层
最近20年来,法律在弱势群体面前往往是形同虚设!
 楼主| 发表于 2012-5-1 17:27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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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呵

发表于 2012-5-1 18:00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也是来上香的。

发表于 2012-5-1 18:33 | 显示全部楼层
唉  顶一下 权当支持吧
 楼主| 发表于 2013-9-6 22:37 | 显示全部楼层
《合理上访带来次生后果何时解决》

我叫姜淑兰,是江苏省大丰市供销系统的一位访民,合理诉求多年未果,直至2012年3月,在国家信访局的督办下,大丰市供销合作总社才纠正潘丿供销社改制中的错误,落实我合法享有权,但对我合理诉求带来的次生后果,至今仍未解决。
  今年3月6日,市公安局、市总社、大桥镇政府领导与我沟通商谈的几条解决诉求方案,我没有说一个“不”字,理由很简单,我服。而到了3月8日下午,市总社并没有依照方案整体解决,仅解决我应享有的资产分流人员安置门市评估价购买诉求,对我多年赴省进京上访和地县级单位上访、遭受“黑保安”的无辜摧残、“黑监狱”的非法关押、市总社领导的暴力殴打(百度〈大丰市姜淑兰〉皆知)引发的精神创伤,及合理维权的经济损失等次生后果尚未解决。尽管如此,我没有在两会期间再次去北京上访,仍听从领导待后处理意见。
  事隔几月无人过问,无解决音讯;我一位访民心理很纠结、是领导太忙、还是再次采取推诿策略、我不得不向各级领导说明,我的信访诉求,在历史证据和法律法规的见证下认定为合理诉求,为维权:当事单位想逃避我上访中引发的次生诉求,这显然不能成立、本人拭目以待。

  大丰市潘丿供销社下岗职工姜淑兰
  电话:139620483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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