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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太想aili

滨江大道撞死人~ 都是行人自找的。活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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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6-30 11:42 |
既然无法避免,就该将该段全封闭起来,让人没有机会被撞。然后再建过街天桥以解决交通问题。
人的生命最大,任何情况下都不该漠视。说活该的,需要反省。

发表于 2010-6-30 11:43 |
自己不对自己生命负责,还指望别人对你负责??这些人去掉 有利于城市平均素质的提高

[发帖际遇]: 我先劫个色幸运地娶到了研墨,获得朋友红包小米椒19个.

发表于 2010-6-30 12:39 |
LZ连小学都还没及格吧,充分条件和必要条件都没分清?行人及时充分又是必要?哎!一刀切,片面哟。

发表于 2010-6-30 14:09 |
行人和司机都遵守规则,交通意外不就少很多了。

发表于 2010-6-30 15:01 |
珍惜生命,逝者安息!

发表于 2010-6-30 15:13 |
  没有任何人有剥夺一个人生命的权利。

发表于 2010-6-30 15:55 |
{:3_41:}
发表于 2010-6-30 17:39 |
已阅.gif

发表于 2010-6-30 17:44 |
楼主脑壳遭门夹了!!!
   一看就是长着一个
       炮轰的脑袋雷切的缝
           说别人素质低,你素质高!!!
                 ;P;P;P;P
发表于 2010-6-30 17:52 |
有人认为有红灯都敢撞,何况没得灯,好象公路都是他自家的

发表于 2010-6-30 18:47 |
人的生命不是谁都可以任意剥脱的
三目 发表于 2010-6-30 09:54 http://bbs.mala.cn/images/common/back.gif



    谁敢任意剥夺?谁一天闲得蛋疼去剥夺别人生命?自己不尊重自己生命!还把无辜的人扯进来!

发表于 2010-6-30 18:49 |
修成两层道路!人走一层,车跑一层!问题就解决了!现在的政府有的是钱!实在没有了!划几块地卖就是了!

发表于 2010-7-1 17:31 |
你是肇事司机啊 你炸晓得人家乱穿马路?

发表于 2010-7-1 17:43 |
滨江路又不是高速路,那些龟儿司机一天开得飞快...

发表于 2010-7-1 18:42 |
我在镇泰路口观察了几年时间(因为时常路过那里)得出如下结论:
1,是年纪约55以上直至80岁的老头老太婆——无视红绿灯存在,无视汽车快速穿梭、昂首横穿马路的主力军是55以上的老头老太婆!
2,另外一支违章横穿马路队伍是学生!穿着各种校服的中学生!
真不知道他们在学校是怎样接受公共道德教育的?!

发表于 2010-7-1 18:44 |
楼主与那叫“江山”的都是无理取闹的,无聊!!!

发表于 2010-7-1 18:48 |
                      老天啊,祈求你安排那些超速超载的车辆把那位总认为车撞人而人活该的无良心者撞死,那时大家再议论吧。

发表于 2010-7-3 23:55 |
应该各有各的责任,

发表于 2010-7-4 00:05 |
我觉得应该按责任划分。当然,开车的司机需要更加注意,毕竟人命关天,不仅是死一个人,而是毁一个家啊。
还有,我特惧怕摩托车。因为不知道他们想怎么串。

发表于 2010-7-4 21:34 |
行人乱穿的确是很吓人!特别是一些老年人,平时走不动,横穿公路的时候那腿脚,嘿,一般缺乏锻练的年青人都跟不上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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