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池县人民政府防汛指挥部
渠江洪水第2号通告
经监测,渠江洪峰已于19日23时到达渠江罗渡段,洪峰水位228.15米,涨水28.15米,超警戒水位9.15米,洪水将逐渐消退。为防止洪水消落期次生灾害的发生,各级各部门务必做好以下工作:
一、要做好洪水消退后场镇街道的清淤消毒工作,严防疫情发生。
二、要对洪水淹没区的街区、农村住房进行检查,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组织群众有序回迁,严禁未经安全检查,擅自返回被淹的房屋。
三、要加强洪水消落期渠江两岸地质灾害险段的监控,防止因洪水消落过快而发生山地灾害造成意外损失。
二〇一〇年七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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