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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yakin

南江县凤仪乡龙江村牛马场地质灾害补偿安置最新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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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7-23 18:51 | 显示全部楼层
希望你别太过激,事情要从多方面出发去考虑。

 楼主| 发表于 2010-7-23 19:33 | 显示全部楼层
希望你别太过激,事情要从多方面出发去考虑。
巴中南江 发表于 2010-7-23 18:51 http://bbs.mala.cn/images/common/back.gif


不过激,我知道政府也为难,招待费需要钱,吃喝需要钱,桑拿也需要钱,公车私用也要钱,出国考察也要钱,工资福利少了也不可,开支很大……少给几个山里农民一点没什么要紧的,这我都表示理解!谢谢你的安慰和鼓励!更要谢谢你不辞辛劳去拍摄的照片,让我们及时看到了现场情况。
19点的时候再次核实了我发帖的内容,所说信息全部是事实,只不过是今天通过灾民安置会议在现场传达的政府意见,没有给灾民发放任何正式公函(你知道这意味着什么,因为有人不想被抓住把柄,你可以走访参会群众去证实)。除了补偿和扣款所说事实之外,具体重建要求是:按照民居风格修建一楼一底的青砖瓦房或者木头框架套砖墙的样式,如果不能达到此要求,则减少或扣法补偿。宅基地是按户籍人口每人30平方,这个可以不花钱。其他没有更多补偿或者优惠。

发表于 2010-7-23 19:49 | 显示全部楼层
马上回复

发表于 2010-7-23 19:52 | 显示全部楼层
凤仪乡龙江村一社牛马场地质灾害
受灾农户永久性安置初步方案
一、农房灾后重建
1、集中建房。村民建房地点初步选址在大石板坝子(待专家进行安全评估后确定);农户必须在村社集体规划指定的区域建设,并按川北民居风格进行建设。宅基地面积人均不超过30平方米,5人及以上每户不超过150平方米。
2、分散建房。农户自行协商选址建房(必须是安全地段无地质灾害、危崖等),并按川北民居风格建修,宅基地面积每人不超过30平方米,每户不超过150平方米。
3、货币安置。(1)乡内购房的,由乡政府提供信息,双方自行协商购买;村外乡内购房的,乡政府协调办理户籍迁移。(2)乡外购房由农户自行协商购买。(3)购房和投亲靠友长久性居住的,必须提供有效证件证明(如房产证、经公证的购房协议、农户承诺书等)。
以上三种安置方式,待上级补助标准确定及补助资金到位后,按同等条件同一标准兑现。
二、耕地调剂方案
1、到社外乡内购房的受灾农户,原则上应与有山林、耕地的售房户协商连房带土地山林一起流转。乡政府负责协调完善集体土地承包及林权手续,协助办理户籍迁移。
2、到乡外购房或随亲居住的受灾农户,社内不做土地安排,建议自行购买养老保险,乡政府负责申请按失地农民标准买失地农民养老保险。
3、在本社建房需要土地耕种的受灾农户,需向社(土地发包方)上提出书面申请。然后根据社内人地矛盾情况,由村社组织该社全体村民代表依法据实讨论制定耕地调整方案,并将讨论通过的调整方案报乡人民政府和县农业局批准;待方案批准后由发包方组织实施。
凤仪乡人民政府

二0一0年七月二十二日

发表于 2010-7-23 19:55 | 显示全部楼层
:handshake

发表于 2010-7-23 20:23 | 显示全部楼层
一方有难,八方支援。政府该积极救助,但自救也是最现实的,灾后重建制定统一建设标准,完全有必要。补助定一个基线标准,体现了政府对受灾百姓的关怀。但对于部分经济困难的群众,既要求统一标准化建设,政府补贴应该有所倾斜才是。还有政府救灾的到户的基数既定,那就最好别又从补助款里扣什么修路费用,这样有政策阳光又被政策制定者荫影之嫌。

[发帖际遇]: 34226525在浣花溪公园救了一溺水者,奖励小米椒8个.
发表于 2010-7-23 20:28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8# 团结人民


    对,每个人要在这个社会上生存,关键还是要靠自己,别人的帮助不是最根本的解决办法!!自己有了本事,怕啥呀!!!就算没人帮助,也照样活得比哪个都好!!!
发表于 2010-7-23 20:34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27# 34226525


    对!!!!

发表于 2010-7-23 20:54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 yakin
yakin:
      你好!因凤仪乡村道路水毁严重,且漫水桥被洪水阻隔不能通行,未能将龙江村牛马场地质灾害救灾有关的最新情况及时通报给你及关心凤仪受灾群众的热心网友和在外乡亲,导致误会,敬请原谅!

    凤仪乡因暴雨,乡村道路严重水毁,多处地段塌方阻断公路,也导致7月17日救援道路不能畅通。你所说的“每户补贴2.5万,其中要扣除7千或者8千用来修这次灾害已经被破坏的乡村公路,也就是说能拿到手的不可能达到2万”情况不实,此次“凤仪—鱼脊垭—南河村—龙江村一社”的乡村道路抢修养护全部是由南江县交通局负责承担,目前已花费抢修养护费用近10万元,不会由受灾村民来承担这些费用。同时根据现在新农村建设政策,灾后重建也需符合新农村建设要求。


                                                                                                              凤仪乡人民政府

                                                                                                           二0一0年七月二十三日

发表于 2010-7-23 20:55 | 显示全部楼层
各位网友:

    大家好!因凤仪乡村道路水毁严重,且漫水桥被洪水阻隔不能通行,未能将龙江村牛马场地质灾害救灾有关的最新情况及时通报给你及关心凤仪受灾群众的热心网友和在外乡亲,导致误会,敬请原谅!

    凤仪乡因暴雨,乡村道路严重水毁,多处地段塌方阻断公路,也导致7月17日救援道路不能畅通。你所说的“每户补贴2.5万,其中要扣除7千或者8千用来修这次灾害已经被破坏的乡村公路,也就是说能拿到手的不可能达到2万”情况不实,此次“凤仪—鱼脊垭—南河村—龙江村一社”的乡村道路抢修养护全部是由南江县交通局负责承担,目前已花费抢修养护费用近10万元,不会由受灾村民来承担这些费用。同时根据现在新农村建设政策,灾后重建也需符合新农村建设要求。


                                                                       凤仪乡人民政府

                                                                   二0一0年七月二十三日

 楼主| 发表于 2010-7-23 21:00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团结人民


    对,每个人要在这个社会上生存,关键还是要靠自己,别人的帮助不是最根本的解决办 ...
小小的红鞋儿 发表于 2010-7-23 20:28 http://bbs.mala.cn/images/common/back.gif



    你的意思就是何该,对吧?!我们本来也没有提出过分要求,既然你说了可以算,那你就撤消你的重建标准,收走你的2完皇恩,你看我们得不得哭?!关键在于补偿跟要求天壤之别,不到2万大洋,要求青砖瓦房两层结构,你来试试?!达不到要求还不给补偿,你以为多大的恩惠?
如果你家被洗白,你也这么乐观、硬气那才算本事!豆豆长在别人脸上当然用不着你着急!!

发表于 2010-7-23 21:01 | 显示全部楼层
:) :) :) :)

 楼主| 发表于 2010-7-23 21:01 | 显示全部楼层
凤仪乡龙江村一社牛马场地质灾害
受灾农户永久性安置初步方案
一、农房灾后重建
1、集中建房。村民建房地 ...
寻找自己 发表于 2010-7-23 19:52 http://bbs.mala.cn/images/common/back.gif



    没有看见你的方案与我得到的信息有什么差异!?另外还有一点貌似你没有说:如果到城镇落户,必须丢弃农户身份,试问种了一辈子庄稼的农户进城镇靠什么立足?!
    另外一点就是:到外乡落户不负责协调土地和山林,只是建议购买保险,向政府负责协调按失地农民标准执行,对吧?!只管迁出不协调迁入,是这样吗?那就是说想走也走不了,不然就得住在他乡喝风!!

发表于 2010-7-23 21:06 | 显示全部楼层
yakin,从你说所的看,你确实就是龙江村的人,你弟弟是位大学生吧,今天我也到牛马场去看了一下,听说了一些情况,你说的有些是那么长起的,但有些确实不属实

 楼主| 发表于 2010-7-23 21:12 | 显示全部楼层
各位网友:

    大家好!因凤仪乡村道路水毁严重,且漫水桥被洪水阻隔不能通行,未能将龙江村牛马场地质 ...
有凤来仪南 发表于 2010-7-23 20:55 http://bbs.mala.cn/images/common/back.gif



    关于修路费用的问题,我得到的消息也不是说扣款是用来承担救援抢修道路的费用,这是误会!扣款的是说用来修建从现有乡村道路到新居民安置点的一段乡村公路,谢谢你的解释!另外,也希望及时传达政府的有关信息,毕竟在外的受灾乡亲人数更多,灾害地带的户籍人口应该在80人左右,在家的仅有24人,您们也应该知道这个信息,我们的关心程度一点不比在现场参会的人低!毕竟现在通讯应该不难!

发表于 2010-7-23 21:13 | 显示全部楼层
多种安置方式,受灾农户自行自主选择,没有强迫,完全尊重农户意愿,也曾多次反复征求受灾农户意愿,如果你有任何想法,可以和凤仪乡政府、龙江村委电话交换意见。现在的政府都是在阳光下说话办事。

 楼主| 发表于 2010-7-23 21:18 | 显示全部楼层
yakin,从你说所的看,你确实就是龙江村的人,你弟弟是位大学生吧,今天我也到牛马场去看了一下,听说了一些 ...
大眼睛明亮 发表于 2010-7-23 21:06 http://bbs.mala.cn/images/common/back.gif



我当然是那里的人,还能假冒?!我的父母就在现场。那里的一草一木我都熟悉,大人小孩我都熟悉,不过你说的那人不是我,另有其人,他在上海!
谢谢你去看望我的父母乡亲,我没有必冒充灾民在这里瞎说!

发表于 2010-7-23 21:23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31# yakin


    看来是在完全曲解意思!!!!!

发表于 2010-7-23 21:25 | 显示全部楼层
yakin网友:
     你所说的“没有看见你的方案与我得到的信息有什么差异!?另外还有一点貌似你没有说:如果到城镇落户,必须丢弃农户身份,试问中了一辈子庄稼的农户进城镇靠什么立足?!另外一点就是:到外乡落户不负责协调土地和山林,对吧?!只管迁出不协调迁入,是这样吗?那就是说想走也走不了,不然就得住在他乡喝风!!”,
    根据实际情况,真正要在龙江村一社建房的农户没有几户,大部分因子女在外发展较好,都要随子女去生活,根据现行法律规定,如果农户自愿选择到城镇落户,肯定要放弃农村户籍!   另外,到外乡落户,协调土地和山林已经超出凤仪乡政府的权责,如果农户到外乡落户,政府会尽力协助办理相关手续。  凤仪乡党委政府再三向受灾农户强调,一定要与家人商讨好安置选择,以便于政府尽快落实永久安置。
                                                   凤仪乡政府
                                                2010年7月23日

 楼主| 发表于 2010-7-23 21:26 | 显示全部楼层
多种安置方式,受灾农户自行自主选择,没有强迫,完全尊重农户意愿,也曾多次反复征求受灾农户意愿,如果你 ...
有凤来仪南 发表于 2010-7-23 21:13 http://bbs.mala.cn/images/common/back.gif



    好的,谢谢你的意见和建议!事实上每一个家庭的意见都是与在外亲属商量的结果,我们在外的乡亲之间本来就有密切的沟通和联络,因为在外的大多是年轻人,何况发生这样的事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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