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
湖北男子给劳动部门送“不为人民服务”锦旗
“锦旗哥”为啥要状告新区某公司,又怎么与劳动部门产生了纠纷?昨日下午“锦旗哥”周力告诉记者这都是“不定时工作制”惹的祸。
“周力今年三十有五,湖北洪湖人。据其说,早年他在美国留学,回国后到无锡新区一家全球知名的企业做软件工程师。2006年12月,这家公司与周力签订了劳动合同,劳动合同规定:公司该职位(软件工程师)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实行标准工时制度和综合计算时间工作制的员工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为8小时,每周平均工作时间不超过40个小时,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员工不受此限。
“我当时以为‘不定时工作制’就是不受8小时工作的时间限制,还以为自己享有特殊待遇。”周力说,合同签完了他就和公司主管提出在家上班由自己决定工作时间,结果要求遭到了拒绝。周力只好每天八点半准时上班,而且几乎每隔几天就要在公司加班到很晚,而且没有加班费。2008年7月初,周力愤然离职,并向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实名举报,要求补偿加班费。离职到现在两年多时间,周力说自己已和老东家打了至少14场官司了,可是问题还是得不到解决。
“锦旗哥”认为 劳动部门不给力
“锦旗哥”认为,官司不给力的原因是主管部门新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的做法不给力。周力说,他查阅很多资料发现不定时工作制是有前置要求的,该制度是针对因生产特点、工作特殊需要或职责范围的关系,无法按标准工作时间衡量或需要机动作业的职工所采用的工时制度。按照规定,软件工程师一职,并不应属于不定时工作制的范围内,如若有需要,必须要和劳动部门提出申请。
周力查询发现,老东家仅在2008年7月1日至2009年6月30日之间获得了不定时工作制的审批,也就是说,当初他在老东家工作的时候,老东家并没有获得劳动部门的审批。“没审批就是违法了,违法了新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就应该查处,更何况自己已经举报了。”“锦旗哥”由此认为劳动部门做法不给力,又向劳动部门提起多次诉讼,无奈这招效果似乎也不好使。
劳动部门不给力,“锦旗哥”周力只好自己给力,于是这才策划了给劳动部门送“不为人民服务”锦旗的稀奇事。“走劳动保障途径、走司法途径,正规的办法,能想到的都已经用过了。”今年9月份,周力开始着手准备制作锦旗。
锦旗上写什么?周力心想:“不能写得太直白,也不能写得太‘温柔’。一定要简短,而且能够说出核心意义。”于是一面“不为人民服务”的锦旗出炉了,网络也由此诞生了一位“锦旗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