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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暴打司机和乘客公交车无人驾驶冲向路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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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8-19 23:30 | 显示全部楼层
再怎么是生气也不能在车辆行驶的过程中影响司机,安全第一,危害确实不应该。

发表于 2010-8-19 23:36 | 显示全部楼层
严惩打人者。

最佳新人

发表于 2010-8-19 23:36 | 显示全部楼层
太野蛮了 这个题目应该改成公交惊现人猿泰山。

发表于 2010-8-19 23:43 | 显示全部楼层
他们教育孩子的方式直接、霸道、野蛮。

发表于 2010-8-19 23:46 | 显示全部楼层
狗日的,简直不顾别人的安慰,找出来枪毙

发表于 2010-8-19 23:50 | 显示全部楼层
严惩不贷

发表于 2010-8-19 23:51 | 显示全部楼层
严惩不贷

发表于 2010-8-19 23:51 | 显示全部楼层
严惩不贷

发表于 2010-8-19 23:53 | 显示全部楼层
希望能严惩凶手!

热心会员

发表于 2010-8-19 23:57 | 显示全部楼层
处罚太轻。

发表于 2010-8-19 23:59 | 显示全部楼层
算他娃儿幸运,车子没撞上人。

发表于 2010-8-20 00:03 | 显示全部楼层
看完了视频,事实清楚,打人者在公交车行驶过程中对司机进行殴打,造成公交车失控,虽然没有造成人员伤亡,但造成了财产损失,给乘客带来了精神伤害,对司机造成了直接伤害,所以,拘留10日是非常不妥的,应该以危害公共安全罪,故意伤害罪对打人者提起公诉!并且,有公职的人员,相关单位也要给予处理!不能以职务,党员身份抵罪!!!

发表于 2010-8-20 00:04 | 显示全部楼层
杀无赦!!!

发表于 2010-8-20 00:10 | 显示全部楼层
牛人:@

发表于 2010-8-20 00:25 | 显示全部楼层
社会在变态!公安局不严惩凶手,难平民愤!仅仅是事后悔过,是初犯?灾难就在这种行为中诞生的!!!

年味推荐官 2014年度优秀版主 2015年优秀版主 2016年优秀版主 2017年优秀版主 2018年优秀版主 2021年优秀版主 2023年优秀版主

发表于 2010-8-20 01:17 | 显示全部楼层
以危害公共安全罪,故意伤害罪对打人者提起公诉!

发表于 2010-8-20 01:47 | 显示全部楼层
妈哟,老子才离开南充15年,南充就成这样子了?我怀疑这帮人是不是斧头帮的参残余啊?

发表于 2010-8-20 01:51 | 显示全部楼层
晕,这也太嚣张了吧?才关10天?是不是真的哦?那以后估计打人的更多。
必须严惩!

发表于 2010-8-20 02:11 | 显示全部楼层
老子只想说,以后开车路过那一段的时候,速度不能超过五公里....惹不起这几爷子```

发表于 2010-8-20 03:23 | 显示全部楼层
请公安部门就这此事件说明一下从轻处理的法律依据,我们不愿意轻易相信上面所说的什么初犯,认错态度较好,没有造成伤亡事故等等的说辞,我们只要求依法处理,给网民一个合理的说法,我们也愿意相信,这只是某个派出所的处理结果,并不代表着南充市公安局领导对此事的态度,希望今天能有个让大家信服的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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