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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森林红豆

南江县医院更名“强盗医院”(县医院院长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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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9-1 14:51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有高度恶意诽谤之嫌

发表于 2010-9-1 15:23 | 显示全部楼层
希望249401904网友把你朋友的收据传上来,查证属实,我院付酬2500元。
            院长  吴星煜

发表于 2010-9-1 15:28 | 显示全部楼层
请你勇敢地站出来给我们提供线索。谢谢!
       院长   吴星煜

发表于 2010-9-1 15:41 | 显示全部楼层
请249401904网友把你朋友的收据发到网上,经查证属实,我院给予酬金2500元。致谢!
         院长   吴星煜

发表于 2010-9-1 15:48 | 显示全部楼层
请249401904网友把你朋友的收据发到网上,复印传给我们,我院给予酬金2500元。致谢!
     院长   吴星煜

发表于 2010-9-1 15:57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朋友脸上被玻璃划了一个小口(不用缝针那么小),结果用了2500元。如果去一般医疗所可能只要25元。”有本事将当事人、收据拿出来,证据说话,信不过医院,找主管局、纪委,不然不要干嚎!不要妖言惑众,愚弄网友!

发表于 2010-9-1 17:36 | 显示全部楼层
医改医改,把国库的钱同百姓的钱统统改进医院了哈哈,最好是不看病

发表于 2010-9-1 21:21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10-9-1 22:25 | 显示全部楼层
刚才看了吴院长发表的讲话,是深有感触,自己给自己找毛病能找着吗?“难”。这里我提一点小小的意见,建议你们三甲医院应该好好的在管理上加强。你们医院看病明明是用仪器检查,却要在缴费的单子上写成是治疗费,而且没有具体标准,而是由看病的医生想写多少就写多少,看病的人就得交多少,门诊收费处没有一个具体的收费标准,而是医生说了算。这样医生的收入也就高了。其实这些也就受经济利益的驱使造成的。换句话说医生的收入是高了,却损害了广大病人的利益。

发表于 2010-9-2 08:33 | 显示全部楼层
天下乌鸦一般黑哟!!!!!!!!!!!!!!!

发表于 2010-9-2 10:17 | 显示全部楼层
说话要以事实为依据哟

发表于 2010-9-2 14:26 | 显示全部楼层
19楼说得很对

发表于 2010-9-2 15:20 | 显示全部楼层
空穴来风
既然这么多人说了,肯定就是事实的。别这样回复敷衍了事

发表于 2010-9-2 17:53 | 显示全部楼层
拿我说,就是要弄清楚时间段和地点,科室,具体人物,操作人员等,也不能乱说一气。有理有据,才是正道。

发表于 2010-9-2 17:54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还说,这个吴院长是个汉子,敢站出来说硬话,敢公开电话。不管事情最终怎样,能做到这步,值得期待。

发表于 2010-9-2 18:03 | 显示全部楼层
从上到下进行医德医风整顿。

发表于 2010-9-2 18:08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有高度恶意诽谤之嫌,要受追究的哦
发表于 2010-9-2 19:04 | 显示全部楼层
看病难,看病贵,没有得到解决!

发表于 2010-9-2 20:46 | 显示全部楼层
钢铁战士,发贴的版主莫非把你的尾巴给踩住了?依我想,身为平头百姓一个,既然他敢把事实公之众,有他的应有的理由和事实,世界上没有无怨无顾的爱,也没有无怨无顾的恨,如你不信,随便在街上去做个民意测验,县医院有几项指标合格?你该不会又说大家一都是在玷污医院吧!

百姓的眼睛是雪亮的!

发表于 2010-9-2 21:42 | 显示全部楼层
最好是把证据传上来看下。有这么多人说这个问题。医院可能有问题,院长同志要下工夫才了!
(关键看医院是以服务为中心还是以金钱为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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