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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柳江暴力冲突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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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9-27 21:17 | |阅读模式
  “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这句俗语用来形容现在的网络社会极为恰当。人们借助网络的威力,使得丑恶现象无处遁形,而且传播之迅速、影响之广泛。9月23日在柳江发生的殴打游客的事件就充分说明了这一点。毫无疑问,这是一起丑闻,无论怎么说,旅店员工殴打游客都是绝对不能容忍的。这起事件不仅仅使这家旅店在声誉上受到损失,柳江古镇、洪雅人民也为之蒙羞。但正如我以前曾经说过的,我们对网络要保持相当的警惕,不要被网络巨大的影响力左右你的判断。在仔细阅读绵阳游客的文章和网友的跟帖后,我想对该事件提出一些自己的看法。

  事件本生并不复杂,就是因为旅店服务员态度不好,和游客产生语言冲突,最终发展成肢体冲突。但在游客的帖子里,对于谁先动手的描述很含糊,而这一点在判断谁是谁非上是相当重要的。有网友爆料发帖者是一位老师,我相信,我甚至能判断出他是一位语文老师。文字功底很强,在进入事件主题之前作了大量的铺垫,描写了一些与打架事件没有任何联系的事。比如他叙述了一位游客买鸡脚的事,让读者有个先入为主的观点:柳江人很叼蛮,欺负游客。最后文章的落脚点就在于提醒大家不要到柳江来,那儿的人很蛮横,动不动就要打人。甚至还忠告大家,如果非要去这样的地方,一定要多组织点人,因为我们九个人都挨了打,你人少了还不打断你的腿啊,还要带武器,什么甩棍电棒之类的。很遗憾,一篇写得不错的很有煽动性的文章在最后终于露出了马脚——一个崇尚暴力的人很难让人相信这篇文章的真实性。但是,老赤火眼金睛,判断这篇文章缺乏真实性绝不仅仅因为他一个不小心露出的马脚,而更多的是因为通篇文章对事件的描述缺乏生活逻辑。

  做生意讲究一个和气生财,除非这个女服务员是个疯子,否则我们很难解释她为什么要这样对待房客。没有零钱是可能的,一个宾馆怎么就没有可能找不出40圆的零钱?但在房客已经说明第二天在押金里面扣麻将钱的情况下,还强要房客马上拿钱,这就不是跟房客过不去了,是在跟自己过不去,不是在欺负房客,而是自己找抽。是你,你会这样做吗?事件的升级是两位女性抓扯,从语言冲突上升到肢体冲撞了。有一点我们要注意到,双方是一比九的力量悬殊,如果有一方先动手,我相信绝对不是弱势的一方,除非她练过九阴白骨爪。然后就是保安冲下来,发帖人“上前阻止保安靠近朋友”。你要干啥?你认为那五六个男性保安会冲上去在众目睽睽之下殴打一个女人吗?你以为你一个人能挡住五六个人吗?从这些细节我们可以看出,这位老师对事态缺乏判断力,也没有理智,联系他在文章最后表现出的暴力趋向,我基本可以判断出,这位老兄对整个事件的升级产生了重大影响,他要对此承担大部分责任。

  后面还有一些作者对此事件的处理方式不满,以及他对所谓的地方保护的一些猜测,我不想再浪费笔墨去驳斥,因为我写这篇帖子不是为了批评游客。无论游客说了什么难听的话做了什么不合适的事,只要他没有违法,旅馆方都应该善待人家。显然,这家旅店做得很不到位。

  我相信这家旅店已经在这件事上吸取了教训,当游客的帖子发出来后,他们没有为自己辩护,而是承认自己的错误,向游客表达歉意。古镇管委会也及时在网上向广大游客致歉。我们在批评他们的同时,也要对他们顾全大局、忍辱负重、勇于承担责任的做法表示敬意。

  最后,我想向旅店和管委会提出几点建议。

  旅店:加强职工思想教育,同时要关心员工,特别是要适当进行一些心理辅导,不能让员工带着气上班,这样很容易对顾客态度不好。“顾客就是上帝”这句话永远不会过时,当然有的顾客比较绅士,有的比较刁钻,但这并不改变他们“上帝”的本质。

  管委会:加强对景区商家的管理,不能容忍一起和游客发生冲突的事件,可以考虑收取商家的保证金。要对商家有一个硬性规定:必须在理智的温和的范围内解决和游客的矛盾,解决不了的提交管委会仲裁。而且管委会应该在每个商家的铺面上留下投诉电话。希尔顿酒店集团对下属酒店的考察不是听老总的汇报,而是经常派人充作顾客住进酒店,这些特派员都很刁钻,甚至横不讲理,处处给人家出难题。这个做法管委会可以借鉴。虽然这些商家都是私营,但他们的形象在一定程度上代表了柳江古镇的形象,所以古镇对他们的管理应该有别于一般城市对商家的松散式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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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9-27 23:39 |
国际搏击大赛上,中国武术没获多大殊荣
所以华夏儿女就开始苦练武功,期待某天将武术发扬广大,让四方臣服

发表于 2010-9-28 08:29 |

2010年9月23日,绵阳市游客杨栩一行9人在柳江古镇水木时空客栈消费时,因服务员态度生硬、服务行为失当而与服务员、保安发生纠纷。接到投诉后,管委会、柳江镇政府迅速责成柳江镇派出所开展调查,在事实清楚的情况下,对当事人双方进行了调解,双方对调解结果表示满意和接受。

这次投诉暴露出柳江古镇个别旅游企业、经营商家服务意识淡薄、服务水平低下、应急处理能力较差等问题。柳江镇人民政府、柳江古镇旅游风景区管理委员会将以此次游客投诉为例,加强对景区内旅游企业、经营商户、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管理,进一步提升柳江古镇整体服务水平,为广大游客创造安全、和谐、优质的旅游环境。同时,我们欢迎社会各界对柳江古镇服务、管理工作提出意见建议。我们将真诚地接受广大游客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不断提高服务水平,把柳江建设成和谐、文明的旅游景区。

投诉电话:028—37527368

柳江古镇旅游风景区管理委员会


柳江镇人民政府

发表于 2010-9-28 08:30 |

尊敬的杨栩先生:

9月23日,您与朋友一行9人在我店消费时,因服务人员态度生硬、服务行为失当发生纠纷,以至于给您留下了不愉快的记忆,在此,我店全体员工向您表示真挚的歉意,对因此给您带来的麻烦表示真诚地道歉。同时,我们郑重承诺:

一、服从公安机关对事件的处理结果,及时赔偿您的损失。

二、迅速开展对员工的法制观念和旅游服务知识培训,强化员工职业道德和服务意识,提高整体服务水平。

三、坚决做到依法依规经营,真心接受游客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同时,我们真诚地希望您与您的朋友能再次到柳江旅游,我们将保证为您提供崭新而优质的服务。

再次向您致以诚挚的歉意。

柳江古镇水木时空客栈

发表于 2010-9-28 14:32 |
柳江古镇的水木年华客栈真是CAODAN。9月22号,我们成都三家人带着3个3岁的小朋友,中午到水木年华用餐,过道很窄,靠墙有个木茶几,上面有个直径10厘米的小华盆。小朋友不小心碰倒花盆摔坏。我们主动提出赔偿10元,对方不同意,我们有说提高到20元,对方不同意,要50元。之前是一位小朋友妈妈在沟通,我一听有点生气,过去说不同意我们让旅游局来人评判一下。对方后来说要么50元,要么买个一样的花瓶。晕死!严格说来,这个花盆摆放位置本身就有风险和不安全因素,店家应该有很大责任。而且22号还不是大假,人不算最多的时候。后来给旅游局投诉,等了半天,说是来人,再次打电话催促,回复说:旅游局唐总已经给老板打过电话了,我们就陪20元走人。幸好我们一行的女士见我情绪激动让我下午带小孩,不然我可能22号也是血染客栈了。所以说,这家客栈一再和客人出现纠纷真不是偶然,店家素质不高,民风纯粹太剽悍,想钱想疯了!态度也非常不友好,也不知道政府如何允许他们继续运营,给洪雅县人民抹黑!
号召大家最近两大抵制:抵制日本人,抵制柳江古镇的水木年华客栈。为何要抵制,因为我觉得政府并没有给客栈实质性的惩罚措施,国庆期间还会有纠纷,大家等着看吧。
提醒大家,就在河边,上下两层楼,正对河边有一排栈道的那个地方。门前有颗很大的黄角树。

发表于 2010-9-28 16:57 |
遇到蛮不讲理,仗着自己是消费者,以钱砸人,目空一切动辄投诉曝光的客人,商家很头痛。

遇到服务员素质低下,态度奇差,仗着自己是当地人,动辄欺生的商家,客人很头痛。



洪雅的风景区,很多缺乏正规的管理,各自为政,很多商家聘请的服务员大多没有经过正式的上岗培训,缺乏服务意识,商家多数存在一锤子买卖的思想,能宰一次就宰一次,目光短浅,槽渔滩风景区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我们的县政府应该好好的思考一下,怎样把这些旅游资源好好的利用开发,而不是仅仅是承包给旅游公司就了事。须知,风景区代表的是地方形象,是洪雅的名片。而不仅仅是纳税的工具。

发表于 2010-9-28 17:04 |
原本也想写点字就这件事发表一下自己的看法的,既然赤子已经写了,我就不写了,偷偷懒啦,哈哈。

可能因为自己也做生意的缘故,打架纠纷的事情见得不少,但很少见到有单方面发难的,除非这一方有人喝醉了。所谓一个巴掌拍不响。事情既然已经发生了,再去揪住谁对谁错已经没意义了,关键在于怎样处理,怎样善后,知错能改,善莫大焉,既然客栈和景区管委会已经做出了表态,那么,身为老师(据说是老师)的当事人也得饶人处且饶人吧,俗话说,与人方便就是于己方便。对也好,错也罢,一次经历罢了。解决了就好。

发表于 2010-9-28 22:13 |
我也做点小卖买,个人认为赤子的分析比较理性,我想,如果确实完全如那帖所说,那些服务员早被老板开除了

发表于 2010-9-28 22:47 |
其实除当事人外、在不了解的情况下谁也说不清谁是谁非、何必喃、有时一个人说、二个人说、三个人说一直到最后话都变味道了、变来不是原味
   一办证中心
小姐:先生家庭主要成员必须要写
先生:没有只有我一个人
小姐:不依户口来写、照实填写
先生:就我一人
小姐:那你父母还在吗
先生:在、还是我一人住
小姐:那一定要写上
先生:都说没有了还怎么写
小姐:父母不是人么?
先生:喔是说父母也要写上对吧?
先生朋友:那小姐说你父母不是人
然后事情变得越发不可收拾,连挽回的余地都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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