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末:翻读旧闻,反思法治】
阜阳法官群体腐败案透视(二)
“恶症”渐成“群体性”
“没有道德感的人是需要防备的,丧失道德的法官却让当事人防不胜防”,阜阳市纪委一位中层干部对记者说,“更可怕的是,在阜阳中院不同程度染上这种病毒的并非只是已揪出的这几个人,而是有了一定的群体性,好法官不少,但问题法官也并非极个别。”
据他透露,薛懿曾交代,先后有8名法官为8个案子找到他,把装钱的大信封往办公桌上一扔,撂下一句“某某案子你关照一下”转身就走。
“不少法官之间,吃请同去,受贿相互介绍,混到一块了,内部形成赤裸裸的‘交易市场’,互有把柄、互相袒护,形成谁不玩谁是傻瓜、案件进法院得花钱的坏风气。”
一位在中院工作多年的老法官认为,比“有理无钱莫进来”更严重的是,一些无良法官已和“讼棍”律师、“讼托”联手织就了一张“黑网”,使手中的审判、执行权“更具市场化”。
他解释道,有一帮人专门“吃”法院、以此致富,充当法官揽讼、收钱的“二传手”,这就是所谓的“讼托”。
法院门口经常有为法官“拉皮条”的···“讼托”一般还真管用,他们和法官一是亲戚,二是战友,三是朋友。
群体性“道德缺失症”蔓延到底有多广定论难下,但通过个案可见一些法官的心之狠、手之辣。
临泉县一出租车司机4万元存款被储蓄所主任卷逃。县法院一审判决所属银行承担偿还责任,银行上诉至阜阳中院。一天,中院主审法官打电话要他去,门卫不让陪同的朋友进,他就独自到了法官办公室。法官把卷宗递给他,要他带回去找律师好好看看。
当事人不懂,其实卷宗是不准拿走的,他把卷宗带出来找律师,很快法官带着法警把他抓走了,说是他从中院偷卷宗了,胜诉方怎么可能偷卷宗呢?
可他还是被司法拘留十五天。他宁可4万元不要也不打官司了,后来得知,主审法官的爱人在那家银行工作。
——黑龙江晨报·家庭文摘报(2005.5.16) (摘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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